像所有恋爱发生过程中应有的节目那样,我送过她两件礼物。只是有必要说的是,此前我没有送过礼物给姑娘。
第一件是一张CD,朴树的《生如夏花》。那是早春二月的季节,晚上我来到她家附近,蹲在树影里一根没有电线的电线杆下。她走过来,然后我跳出来,几乎吓了她一跳。然后她问去哪儿?我也不知道去哪儿(我总是这样)。于是我们穿过马路,上了一辆小巴士。小巴士的终点站是玄武湖边,于是我们去了湖边。那天挺暖和的,一点也不冷。我们在湖边甚至可以感受到春风。四周的树木还保持冬天的景象,但我因为天气和她,想,它们大概很快就会绿吧。我们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在湖边走着,后来在一个石椅上歇了会儿。我们离得很远,她在椅子的那一头,我在椅子的这一头,并且,我们都是瘦子。也就是说,在我们之间还可以坐一个人,甚至可以坐一个胖子,但没有,只有刚才所说的那种从湖面吹拂过来的风穿过我们之间的空隙。对此我已很满足。在湖畔的丛林深处,有许多抱在一起的男女。我考虑到自己是否也应该把她抱住?这个念头突然使我感到紧张和恐惧。所以,没有。我已很满足。她一直是微笑着的,并且发出了笑声,我不能确定这一笑声是否发自内心,但我可以肯定,我被她轻松的笑声及神情感染,我感到了巨大的愉悦。当她纵身跳起去够垂直而下的柳枝时,我甚至以为她和我一样高兴。那张CD是在回去的公交车上给她的,她回到家后就听了,说好听。我说我们以后还去湖边好吗?她说,好啊。事实上我们再也没有去过。这里还有一个细节我不知道是否应该提一提,那就是我们在那张石椅附近踩到了屎。我不知道是人屎还是狗屎,有这两种屎的体积和形状。我们把脚在枯草上蹭了好久,但我们都没有说。也许我应该说,操,我们踩屎啦!如果是别人,我早说了,这是我的性格。但我没说,我现在想,也许说出来会很好。
第二件礼物是条项链。那并不是一条多么贵重的礼物,不过考虑到当时我窘迫的经济状况,亦属不易。买的时候,我像个黑暗中的贼那样暴露在四面都是镜子和强光的首饰店里窥伺了很久。售货小姐问,我只说看看。当我最终挑了一个赶紧付钱之后,几乎是逃离而去。这是为她的生日选择的礼物。虽然她生日那天我们因为什么闹了点脾气,没有接触,但大概过了十来天,我终于把这条项链给了她。和送CD一样,我并没有直接给她,她也不知道我要干什么。我们再次漫无目的地在城里绕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我仍然坚持要把她送回家,她说不用,于是我说,下车给你个东西。在她家门前,我看了看四周没什么路人,终于掏出了那个红色的盒子。是的,我对那条项链的记忆就是玻璃柜台里闪光的形象和最终那个红色的盒子。那条项链静静地在我家呆了半个月之久,而我却从未解开那个丝带扎就的小结(也是红色的)取出来看一看。我可能是担心自己不能扎那么好看的结,也可能是我不敢面对这条项链。平心而论,在某种意识里,我觉得项链这样的礼物很严肃,传统和经典赋予其太多的隐喻和神秘。我神经过敏了我知道。当她告诉我很喜欢那条项链之后,我甚至怀疑,问:“真的吗?”她说:“真的。”这样一来我似乎稍微放心。后来她说,她不想收这么贵重的礼物。于是我安慰她,一点不贵重,是件便宜货(确实便宜)。她又说,要还给你。我说,送你的就是你的了,如果你不要就扔掉,即便还我,我也不可能再送他人,要了没用。她说,不,你自己可以戴,然后补充道,我给你戴。当然,她没有如她所说的还给我,更不可能给我戴上,我也不知道她是否已把它丢弃或送人,我只能肯定,她再也不会佩戴那条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