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市的精神》前言(3)

城市的精神 作者:(加)贝淡宁


以城市为基础的气质,也影响人们评价城市的方式,正如我们常常对不同城市的生活方式作出的比较判断。人们说“我爱蒙特利尔、北京、耶路撒冷”或者“我恨多伦多、上海、特拉维夫”,就好像城市是人一样,有独特的个性。一般来说,对一个城市魅力的评价不仅仅是美学判断,也是对那座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的道德判断。这种判断往往被强烈地纳入对有关国家的判断中去,而这些判断往往比城市判断更抽象、更虚幻。比如,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如果说“我爱加拿大、中国、丹麦”或“我恨法国、朝鲜、埃塞俄比亚”,人们会觉得怪异,因为我们期待他在这些问题上有更加细腻的判断。但有关城市的判断似乎不这么涵盖一切,在道德上也没有什么问题,便往往值得对作出这种判断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反思一下,或许我们会赞同这种判断。而城市对外来者的喜欢和认同或许更开放一些。一个外国人更愿意说“我爱阿姆斯特丹”,而不是说“我爱荷兰”。这种认同更不容易被本地人觉得怪异。

但是,很少有人将这种以城市为基础的判断理论化。政治理论讨论的内容,往往是应不应该把整个世界或某些国家作为理论探讨的对象。生活在城市的人,为什么不能在政治过程中竭力繁荣和推广他们独特的生活方式呢?在政治实践上,城市往往是集体自决的场所,但当代思想家没有从理论上探讨如何帮助人们评判自己的都市自豪感。8实际上,很难想出一个能抓住都市自豪感的词,即城市居民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感到骄傲并努力推广其独特身份认同的观点。今天的爱国主义指的是国家自豪感,但是就耶路撒冷、北京、蒙特利尔等城市的市民而言,感到骄傲的感情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创造一个词“市民精神”(civicism)来表达这种都市自豪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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