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化:信仰和民族性
我在斯科普斯山校区的办公室正好面对西可加拉村的东耶路撒冷社区,这里阿拉伯人占多数,有几家非常好的餐馆、漂亮的宾馆以及分散的巴勒斯坦上层人的别墅,警察总部也在那个地方,而且还有若干政府机关。我打开窗户享受外面吹来的微风,突然听到有人大声讲话。阿拉伯人正在进行示威游行,抗议政府允许犹太人在该地区购买房屋和居住。我感到很难受。我生活在几乎是100%犹太人的社区,如果犹太人抗议阿拉伯人在我们社区买房子和居住,我会认为这些人是种族主义者。但这里的情况不同,因为这是主权问题。在1967年前,该街区属于约旦人,也就是阿拉伯人,在本地居民看来犹太人过来定居是代表了要在耶路撒冷所有地方建立以色列主权国家的体制。在我看来,这可能阻碍达成和平协议的道路,可能我的思想已经偏离了本章的主题。歌手斯汀唱道“不管意识形态如何,我们毕竟拥有共同的生理学。”它与这件事有多大相关性呢?宗教能说些什么?一方面,对他者的恐惧在宗教里根深蒂固:“在你们中间寄居的,必渐渐上升,比你高而又高;你必渐渐下降,低而又低。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他必做首,你必做尾。”(《申命记》28:43-44)另一方面,以色列人被命令必须爱护和尊重陌生人:“所以你们要怜爱寄居的,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做过寄居的。”(《申命记》10:19)“若有外人在你们国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负他。和你们同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并要爱他如己,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做过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未记》19:33-34)。所以一个人应该从当陌生人的经历中吸取教训(犹太人几百年来在欧洲、亚洲、非洲和美洲都是陌生人),尊重和同情陌生人。我知道也珍视埃利兹·梅勒姆拉比的优美教导,他说他者和犹太人的唯一不同是犹太人必须尊重生活在他们中间的他人,甚至胜过犹太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因为成为“陌生人”或“他者”,非犹太人会遭遇更大的困难。我的思绪被救护车的警笛打断,有更多人受了伤。
当信仰制度化后,我们发现不仅信徒自己的偏爱受到了影响,连他对他人应该做的事或应该相信的话的有关看法也受到了影响。其中的理由是,如果安放我的信仰,我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禁止在安息日工作),那么我实际上是在要求其他人应该怎么做。当他人拒绝我的意愿时,事实上,当他们也有一套认为我应该怎么做而我并不以为然的看法时,我们两个都威胁到了各自的信仰实践。这种威胁或障碍不是小事,而是与我和永恒及上帝的所有最重要关系密切相关,甚至与人性的救赎有关,我不可避免地把他人的干涉,甚至他人的存在本身,视为自己实践的威胁。他人因此成为敌人,一个引起仇恨的敌人。这就是为什么当信仰与宗教及民族性联系在一起时,常常产生暴力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