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以后, 1999年11月29日,我以Google公司在线品牌经理的身份开始了新的工作。
上班首日
上班第一天,我在9点之前就赶到了,为的是给新同事们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我的制服洗得干干净净,衬衫熨得平平整整。我不知道快10点才赶到的那三四个穿着短裤、凉鞋和汗衫的Google人是否真的注意到我的衣冠楚楚。事实证明,工程师们更愿意调整作息时间,他们会等着早上的交通高峰彻底过去之后才出门上班。车流压力缓解之后才上班,或者在别人睡觉之后才回家,效率确实更高。任何费力不讨好的事情,都会在成本效益分析面前自动认输。我很快就懂得,对于那些生来就是要把事情做得更好的人,效率具有极高的价值。
白天,Google的办公区感觉甚至比我那天傍晚面试时更加简朴。一个大房间里摆着十几张桌子,大大的木门安在金属架子上。这个大房间的周围散布着小办公室,每间里面至少有两台连着大屏幕显示器的工作站。很多显示器上的屏幕保护画面都是像下雨一样降落的绿色英文字母或日文符号,这些字符都按矩阵的形式排列。仅有的一个书架放在墙角,上面摆满了程序设计的图书。我觉得好像有一批零件组装工人随时都会进来,把焊枪和焊条放在工作台上,随后开始制作烤箱、机器狗,抑或是安全带的锁扣。一般而言,对这种情形的最好描述就是实用主义。
Google租了一座二层楼的第二层,最初只占用了一半区域。技术人员全都集中在那里,因为工程师是公司名副其实的核心。把他们放到一起,还会带来更大的好处,他们的思想创意可以更有效地相互碰撞,彼此激发。
我的新地盘位于这层楼的另一半,属于“附属区”。这片地方还是彻底的原生态:电缆从天花板上直接吊下来,混凝土地面上什么也没铺,广阔的空间只是用几个水泥柱子隔开。更奇怪的是,上一家租户留下的迪斯科灯光球就那么摆在那里。到我加入Google的时候,边上的几间办公室已经收拾好了,我和新来的艾丁·森库特被安排在一个房间,他负责企业发展工作。艾丁离不开他那个响个不停的手机,为了不让自己的吼叫打扰我,他总是体贴地走到外面打电话。给我配的笔记本电脑是新的,速度非常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