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文学大师谈》第一章 诗经与楚辞(13)

中国文学:大师谈 作者:郑振铎


《九歌》《天问》也颇有人说其皆非屈原所出。朱熹说:

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使巫觋作乐歌舞以娱神。蛮荆陋俗,词既鄙俚,而其阴阳人鬼之间,又或不能无亵慢淫荒之杂。原既被逐,见而感之。故颇为更定其词,去其泰甚。

是则朱熹也说《九歌》本为旧文,屈原不过“更定其词,去其泰甚”而已。这个解释是很对的。我们与其将《九歌》的著作权完全让给了屈原或楚地的民众,不如将这个巨作的“改写”权交给了屈原。我们看《九歌》中那末许多娟好的辞语:“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湘君》“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湘夫人》“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少司命》“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罗,既含睇兮又宜笑。”《山鬼》我们很不能相信民间的祭神歌竟会产生这样的好句。有许多民间的歌曲在没有与文士阶级接触之前,都是十分的粗豪鄙陋的。偶有一部分精莹的至情语,也被拙笨的辞笔所碍而不能畅达。这乃是文人学士的拟作或改作,给他们以一种新的生命,新的色彩。《九歌》之成为文艺上的巨作,其历程当不外于此。

《九歌》有十一篇。或以《礼魂》为“送神之曲”,为前十篇所适用。或则更以最后的三篇:《山鬼》《国殇》《礼魂》,合为一篇以合于“九”之数,然《山鬼》《国殇》诸篇,决没有合为一篇的可能。但《九歌》实只有九篇。除《礼魂》外,《东皇太一》实为“迎神之曲”,也不该计入篇数之内。

《九歌》的九篇除了两篇迎神、送神曲之外,相传以为都是礼神之曲。但像“思公子兮未敢言”《湘夫人》,“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少司命》,“子交手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河伯》,“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山鬼》诸情语,又岂像是对神道说的。或以为《圣经》中的《苏罗门歌》不是对神唱的歌曲,而同时又是绝好恋歌么?不知《苏罗门歌》正是当时的恋歌;后人之取来作为圣歌,乃正是他们的附会。朱熹也知《九歌》中多情语,颇不易解得通,所以便说:“其言虽若不能无嫌于燕昵,而君子反有取焉。”我的意见是,《九歌》的内容是极为复杂的,至少可成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楚地的民间恋歌,如《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河伯》《山鬼》六篇;一部分是民间祭神祭鬼的歌,如《云中君》《国殇》《东君》《东皇太一》及《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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