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台湾四十年》6.叛逆者(6)

慆慆不归:我在台湾四十年 作者:于秀


这时我就想出来,把字写好后,用金线绣在丝绒上,然后制成一面面小锦旗赠送给退役的老兵作为分别的礼物的办法。

因为总要到那家成衣店去做锦旗,我就和那个聪明、清秀的女孩熟悉了起来。

看到我一次次地去给那些退役的老兵制作这些分手的礼物,并且都是自己掏腰包,那个女孩也挺感动,她对我说:“没想到你这个长官对部下这么有情有义,你这么做他们都会好好记得你的。”

我说我倒不是为了让他们记得我,我只是想尽一点心意,别的我帮不了他们,给他们一点人生的鼓励,让他们振作一点,好好活下去,我想是我的责任。

从那以后,我们之间的来往便密切起来,那个女孩也从仰慕、崇拜我变得真正爱上我。

那时,我已经过了不惑之年,从来没有品尝过爱情的滋味的我,第一次觉得生活其实还可以有美好的时候。

并且,当时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大陆的家已经变得很遥远,几乎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家了,我当时对这一点感到特别地绝望。

我总想自己是个不孝的逆子,这次是真正地被家人所遗忘了。

在台湾已经孤单了20多年的我特别渴望有个家,有个自己喜欢的女人在家里为我操持一切。

就这样我到那个女孩的父母面前开口求婚,却遭到她父亲的拒绝。

她们家是福建人,在台湾也是几辈子了,所以,他们不同意女儿嫁给我这样一个大陆到台湾的老兵,在他们的眼里,我的所有努力一钱不值。

当时我的个性极为强悍,甚至有些霸道,他父亲大概看我也不太好惹,便要我拿出60两黄金作为娶他女儿的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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