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形相。符号形式分为:a图符(图形符号),b字符(笔画组合),c字母。图符难于分解为符号单位,数不清数目,但是有的可以望文生义。字符有明显的符号单位,并且可以结合成为复合的字符,数目可以数得清,要逐个记忆所代表的意义,不能望文生义。字母数目少而有定数,长于表音,短于表意。有些文字兼用图符和字符(如东巴文),有些文字兼用字符和字母(如日文)。
2.语段相。符号所代表的语言段落,有长有短。长语段有:篇章、章节、语句。短语段有:a语词(意义单位),b音节,c音素。有的文字兼表语词和音节(如中文),有的文字兼表音节和音素(如印地文)。
3.表达相。文字的表达法分为:a表形(象形,大都能望文生义),b表意(代表的意义要逐个学习),c表音(要通过读音知道意义)。有的文字兼用表形和表意,称为“形意文字”(原始文字大都如此);有的文字兼用表意和表音,称为“意音文字”(古典文字大都如此);有的文字全部或者基本上用表音,称为“表音文字”(全部表音如芬兰文;基本上表音如英文)。
根据文字的“三相”,可以列成下表:
符形语段表达法简称
图符章句表形表形文字
图符或字符章句或语词表形兼表意形意文字
字符语词表意表意文字
字符或字母语词或音节表意兼表音意音文字
音节字母音节表音音节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