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特拉维斯在旅馆的酒吧里喝着他的酸苹果马提尼酒。他喜欢住在第七大街的谢拉顿旅馆大厦里,因为他签第一本书的销售合同时便住在这里,这个地方充满了对精神压力不太紧张的时代的深情回忆。
自从他发现母亲得了宫颈癌以来,最为奇怪的记忆就一直萦绕在他心头。他记起当他做噩梦时她总是给他唱披头士的歌催他入睡。那段时间他正在切斯特[1]洗海水浴。有头小杂种狗发了疯,将她打翻在地。那个时候……
打住。眼泪在他的眼中充盈了起来。
特拉维斯感到无助。他知道她想要他把精力集中在工作上而不要多虑。妈妈为他感到自豪。每当这些时候,特拉维斯便希望自己能有个兄弟姐妹;能有个人和他共同分担。
好啦,明天上午电视节目结束后,他便可以回家了。被众人聚焦,他独自思量。他吸了一口气,将酒一口气吞下。
早些时候,在房间里,十一楼底下街上传来的喧闹声使他想起他得下去感受点人气。地面的生活在向他召唤,所以,他便下来了,来到了酒吧,而不是一个人静静地待在房中看书。
再说,这也可以使人分一点心,为什么要坐在旅馆的房中愁上加愁呢?
要不是他常因眩晕症这种小毛病而大吃苦头的话,他早就会爬到大楼的更高层去了,在那里听不到警笛声和汽车喇叭声。正如书中所说,眩晕症就是对摔倒的恐惧和想要摔倒的欲望。
那是一种何等的超自然的二重性啊!
整个周末他都是在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度过的,在那里做完讲演之后,昨晚飞抵肯尼迪机场,整个飞行过程一直非常平稳,但也许是治晕车船病的药丸在起作用。特拉维斯不吃这种药便无法坐飞机。
他到达这里之后最为艰苦的工作就是一直要与拥挤的交通作斗争。实际上这里的公共交通系统正在举行罢工,整座城市的运转因此而止步不前。他在酒吧里看过电视上报道的新闻之后,明白了该城的交通状况已处于灾难之中。到明天如果情况未能好转的话,至少他还可以从旅馆走路去电视台。
[1]切斯特,切斯特县,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的一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