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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哲学导论》第二节 道之为实在:探寻新的实在(2)

剑桥中国哲学导论 作者:(新加坡)赖蕴慧


在《道德经》中,道无名,故玄(第一、五十一章)。《道德经》并没有清楚地告诉我们为什么道是玄,因为那样的话就会推翻《道德经》首章的断言。就我们所不知道的一面而言,“实在”是模糊且未经雕饰的,就如“朴”,即未经加工的原木(第十五、十九、二十八、三十三、三十七、五十七章)。据《道德经》首章,“道”有二,一者实(常道),一者显浅而无常(可言说的道)。据《道德经》之意,作为实在之整全的常道大于个体部分的总和(第十四章)。这是因为个体事物间的关系也是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事物必然是相与作用相互影响的,因此之故,整体也是一直变化的。道所涵括的万物相互作用和影响,使道恍惚幽玄(第十四、十六、三十九、四十二章)。在《道德经》中,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之间有一条精微(难以言喻的)界线:道(实在)错综复杂,无所不包,因而超乎人的理解力。道的认识论特性是“不可名”(unnameability),它源自道的形而上学状态,即“无名”(namelessness)。道不可摹状,这对于(人类)知识来说意味着什么?傅伟勋认为:“[道]在本体论上无所分别(ontologically non-differentiated),在认识论上无可分别(epistemologically non-differentiatable)[原文如此]”。【Charles Fu 1973:373.】

作为最终实在,道常常被描述为万物之源;道是天下母,道是万物之宗(第五十二、四章;亦可参见第一、二十五章)。道甚至先于天地(第十四、二十五章)。四十二章述其源起曰: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Tao [Dao] produced [sheng] the One.

The One produced the two.

The two produced the three.

And the three produced the ten thousand things... (Chan 1963b:176)

“生”既是“出生”又是“生长”。植物生长的喻象意味着道产生出或演化为万物。道维系万物的生长: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Dao] is to the world as the River and the Sea are to rivulets and streams.(Lau 1963:91)

这一譬喻让人感到万物依存于道。就此而言,《道德经》倡导万物“复”于道(第二十八、六十四章)或“返”于道(第二十五、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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