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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诺奖”评委会的评语里,“他创作中的世界令人联想起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是一句耐人玩味的话,因为,莫言写作的所有秘密,就含藏在这句话里,也正是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探知“诺奖”评委们选择莫言的原因。
莫言用西方人熟悉的技巧,来写符合西方人想象的中国经验。他写人物毫无规矩地乱闹,写他们在酒缸里头撒尿,在娶亲路上颠轿,在高粱地里睡觉,--在西方人的想象中,中国文化就是这样,中国人的生活就是这样;崇高而诗意的生活,与中国人是无缘的,高尚而美好的情感,与中国人也是无缘的。正是通过一种简单化的、游戏化的叙事,莫言将中国人写成了心智残缺、情感粗糙、行为幼稚的人,写成了一群对暴力、性、乳房、污秽等充满病态畸恋的一群人。按照赛义德《东方学》理论来理解,莫言的写作正是“被某些支配框架所控制”的写作。在西方的“东方学”的观念中,“阿拉伯人被构想为骑在骆驼上、专门制造恐怖、长着鹰钩鼻的荒淫无耻的好色之徒,他们不劳而获的财富是对人类文明的羞辱。……它不仅认为东方乃为西方而存在,而且认为东方永远凝固在特定的时空之中”。莫言的小说叙事,也是一种符合西方人的“东方学”理念的叙事。在他的文本里,人物没有优雅的谈吐,没有得体的举止,没有高尚的情感,没有诗意的想象,没有智慧的痛苦,没有健全的人格,--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落后野蛮、可笑可鄙的“东方人”而已。
莫言的写作经验,主要来自于对西方小说的简单化模仿,而不是对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的创造性继承,或者,换句话说,“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只是其装点性的外在表象,从西方文学趸来的“魔幻现实主义”才是他叙事的经验资源。“魔幻现实主义”激活了他的想象力,但也使他丧失了对“客观性”的敬意和感知能力。他无节制地放纵自己的主观而任性的想象力。由于一味地根据随意的想象来展开叙事,所以,在莫言的小说里,就形成了一种违反逻辑和事理的叙事模式,即人物的情感和行为突然变来变去的“瞬间转换模式”。也就是说,作者常常不是按照人物的性格逻辑和事理逻辑来写人物,而是按照自己主观设计的套路来展开叙事。例如,在《天堂蒜薹之歌》里,金菊本来是豁出命来跟着高马出走的,但是,到了晚上,她的态度却莫名其妙地发生了变化:“白天的事涌上脑中的幕,过去的事也全都回忆了起来,她对夜恐怖对明天恐怖,她感到自己荒唐,她恨高马。”在《檀香刑》里,那个叫眉娘的女人,也是这样喜怒无常,刚才还爱着钱丁,可是,转瞬间,就不可理喻地对他心生恨意,咬牙切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