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应该创新,语言需要独创,但任何创造都只能是对传统的扬弃,不是也不应该是随心所欲地制造。文学作品从人物到语言的一切创新,都必须考虑到整个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对人们的影响和熏陶,这也许是东方民族传统的文化氛围吧!这种独特氛围中形成的中华民族传统的思维特征和心理定式,势必制约或影响着人们对文学作品的接受、欣赏和评品,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读者历来认为大便不能入诗的原因。理解了这一点,大概就可以明白了人们对流淌的鲜血和排列着的骷髅何以不那么欣赏。
应该承认,作家刻意求新的主意原本是好的,一个作家要立志形成自己创作的独特风格,在尚未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时,顾此失彼是很常见的事;不论是对任何一个作家,读者横挑鼻子竖挑眼原本是正常事。
三
纵观莫言的小说创作,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莫言有自己明确的美学追求。如果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显示了莫言创作上长足的话,那么其中的美学追求也是明显的、成熟的,并带有作家自己的特色。据莫言自己介绍写《透明的红萝卜》这篇小说时,是因为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块红萝卜地,阳光灿烂,照着萝卜地里一个弯腰劳动的老头;又来了一个手持鱼叉的姑娘,她叉出一个红萝卜,举起来,迎着阳光走去。红萝卜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彩。我觉得这个场面特别美……其他的人物、情节都是由此生酵出来的”。这段话说明莫言创作的主旨在追求一种美:美的人生,美的事物,美的意境。把莫言这种自觉的美学追求放在新时期文学创作的大背景中作一番宏观考察,无论怎样说我们都应该承认他这种美学追求的客观的合理性和积极作用。当然他自己的创作实践有时还没有和他这种美学追求达到和谐统一,这不应影响他美学追求本身的正确性。历来人们对创作的评论都是生活怎样启发作家,而后才进入创作过程,古往今来作家谈创作经验也是说生活给了人什么样的教育才写出佳作的。莫言则不然,他是由梦中、从内心、从思想中“生酵”出来的。这可否给人一些启迪:文学作品的产生是否全是由生活而作品一种模式?既然作品是千姿百态、百花齐放的,而作品产生的过程也可否应有多种途径?“生酵”说无疑给文学理论界提出了一个新课题。《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生酵”说的提出,也是佐证。应该指出任何一种“生酵”同时也离不开生活,也要调动作家以往的生活积累;另外,“生酵”之法如用得太多,作品以意为之的成分就过重,太多了人工的痕迹,也就减少了自然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