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日本之文与日本之美》日本近代文论的系谱、构造与特色(8)

日本之文与日本之美 作者:王向远


在日本近代文论诸流派中,浪漫主义文论的构成成分是最为复杂的。粗略划分起来,既有个人的浪漫主义,也有社会的浪漫主义;既有日本主义国家主义的浪漫主义,也有世界主义的浪漫主义。其中,森鸥外的浪漫主义受哈特曼等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美学的影响,偏向于观念与思辨;北村透谷的浪漫主义文论受美国爱默生的超验主义的影响,主张文学与现实人生无涉,偏向于个体对现实的超越。可以说,森鸥外、北村透谷所主张的是“个人的浪漫主义”。而内村鉴三、与谢野宽、田冈岭云、德富芦花、高山樗牛等人,则强调文学的社会价值与社会作用,主张文学的社会干预性,这与19世纪欧洲的浪漫主义者拜伦、雪莱、雨果等人的理论与实践更为接近,属于“社会的浪漫主义”。例如田冈岭云在《小说与社会丑恶》和《下层小民与文士》(均1895)等文章中,呼吁作家:“怀着远大的理想写实吧!以火一般的同情去暴露吧!”在“写实”这一点上似乎与写实主义描写人情世态的主张有相通之处,但田冈岭云反对写实主义的客观写实,他在《写实主义的根本谬误》(1902)一文中,认为以 19世纪为代表的现代文明是“唯物”的文明,过于物质、过于归纳、过于经验、过于客观、过于智巧、过于功利、过于非自然、过于理性,这一切文艺上的表现就是写实主义;写实主义文学偏重客观、藐视主观、无视作家的理想,今后的文学应该“拥有更高的理想主义和理想的写实主义”。德富芦花在《我为什么要写小说》(1902)一文中,认为小说家是尊贵的职业,因此要有自己的信条和精神,要忠实地表达出自我及自己所见,不要忌惮,不要屈从,强调了近代作家的人格追求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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