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风景的共同爱好,最终提供伊丽莎白和达西解决分歧的共同基础。诚然,《傲慢与偏见》的男女主角之所以能在潘伯利庄园中聚首,是因为伊丽莎白的叔叔和婶婶要带她去湖区。对此伊丽莎白欣喜若狂地喊道:“这是何等的快乐!何等的幸福啊!你们给我新鲜的生活与活力。挥别失望与忧郁。人登山、攀岩是为了什么?”虽然宾利小姐由于此叔叔和婶婶住在伦敦的不时髦地区而轻视他们,但他们已借由到湖区旅行而表露他们的品味。这趟旅行被缩短,使他们到离湖泊南部不远的德比郡和潘伯利,并使书中最具自觉的人物聚集。奥斯汀以其叙事的高度抽象性--在她的作品中只有最必要的物质世界细节才会短暂地闯入--提供了我们对潘伯利的华丽描写。不过,对于潘伯利坐落的地区,她写道:“本作品的目的不是描写德比郡。”可是,她将查茨沃斯庄园、达夫河谷、马特洛克、山峰区等地的自然美景列为观光的好去处。
步行效用的多重性在《傲慢与偏见》中很明显。伊丽莎白步行以逃避社会并与妹妹、追求者私下谈话。她享受的风景包括旧式与新式花园、北部荒地和肯特郡乡间。她像伊丽莎白女皇那样为运动而步行,像萨缪尔·佩皮斯那样为谈话而步行,像沃波尔和波普那样在花园散步。她跟格雷和吉尔平一样走在风景区,甚至像莫里茨和华兹华斯那样为出行而行走,且跟他们一样遭遇反对。偶尔,她也为炫耀而走。新目的不断加入步行,步行不断增加意义与效用。它已成为富于表达力的媒介。它也对社会框框内的女性提供了自由场域--女性在步行中找到运用身体和想象力的机会。在一次伊丽莎白和达西单独进行的散步里,两人终于达成了解。而他们的沟通和新发现的快乐占据如此多的时间,以至于伊丽莎白一进房间简就问她,“我亲爱的伊丽莎白,你走到哪儿去啦?”这也是她坐下来时得自所有他人的问题。她说他们漫游,直到她越过自己的意识。意识和风景已合并,因此伊丽莎白已“越过自己的意识”而进入新的可能。这是步行为伊丽莎白履行的最后服务。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步行在《傲慢与偏见》及在浪漫主义时代都经常用作名词而非动词:Within a short walk of Longbourn lived a family、a walk to Meryton was necessary to amuse their morning hours、they had a pleasant walk of about half a mile across the park、her favorite walk……was along the open grove等等。这些用法表现出步行是一种性质稳定的东西,像一首歌或一顿晚餐,人在散步中不只运动自己的腿,而且还为健康与欢乐。步行被当作名词使用意味着有心将日常行为精致化。人们向来步行,但授予步行正式意义是近代才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