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坎贝尔包括在步行文学中或许是个错误,即便她确实是步行文化的一部分。毕竟,几乎没有风景出现在她的叙事中。我们无法在其中追踪华兹华斯的遗产。然而“行走的救赎性”概念已取得自己的生命,且毫无疑问这概念是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遗产,而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是华兹华斯后裔。历史走的便是这条蜿蜒的道路。跟戴维森一样,坎贝尔执迷于行走,但戴维森再现的“受伤的自我经由严厉的考验寻求救赎”更知性、内省,且文学感较佳。不过其中尖锐的疏离感确实异曲同工。詹金斯则较柔软、轻松,或者因为徒步旅行对男人较容易,也或许因为他是个追寻者:他知道他是在怎样的朝圣之旅。
坎贝尔多少类似以步行筹款那样的行走者--她常为募款而走。不过,一天走五十英里路很不容易,翌日再走五十英里路更是惊人,日复一日在恶劣的天气下走过澳洲内地尤为残酷。但坎贝尔做到了,她创下九十五天内走过澳洲三千两百英里的世界纪录。她坚持不屈,在没有风景和欢乐、很少与人相遇的情况下树立成就。她盼望经由步行了解自己、消解痛苦,但她不清楚自己的价值--一会儿寻找企业赞助和媒体关注,一会儿谴责记者和资本家,甚至在第二次行走美国时侮辱开车者。她书中的轶闻令她的壮行功亏一篑。那是一个军人要求澳洲原住民进行沙漠步行竞赛,结果后者半途离开去采蜜的故事。在诉说故事的过程中,她企图暗示她是站在原住民那边的,因为她不屑僵化的目标、量化的经验、竞争、创纪录。可悲剧是她始终在军人那边。
或许坎贝尔试图告诉我们什么是纯粹的步行。但不纯使步行值得做--观点、思想、会面,这三样事物透过流浪的身体连接心灵与世界、促进心灵的深化。她在书中感叹步行是多难处理的题目。步行通常是关于别的事--关于步行者的个性或遭遇、关于大自然或关于成就,有时根本跟步行无关。然而所有这一切--步行散文和旅行文学--在过去两百年间,不间断地为徒步旅行找到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