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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上的民国》第四章 王道,霸道?--有枪便是草头王(22)

门槛上的民国 作者:金满楼


据报载,江苏泰兴的卞绍庭、石子卿等曾组织“自由党”支部,后“变更自由党面目,改名龙虎自由党,又名大刀会,以均贫富为宗旨”;湖北黄梅县张天霸起义时也搞过政党并取名“农林党”,他在开堂散票时,声称“入党籍”则“将来佃人可不交纳租课”;四川南溪县的哥老会也曾组过“社会党”且“入流者众”,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

民国成立后,曾给予孙中山等革命党人重大帮助的美洲致公堂也提出在国内组织政党的要求。1912年1月,加拿大维多利亚致公总堂致函孙中山,其中提出:派人回国见大总统,办理政党事宜。望大哥念花亭之秘密、高溪歃血之盟,况且大总统是洪门总领,正宜成政党以慰陈近南、郑成功之灵,慰同人仰望之心。

孙中山曾说,当年“内地之人,共闻革命排满之言不以为怪者,只有帮会中人耳”,但此时的孙已贵为“临时大总统”,他不方便继续当致公堂的“大哥”,也不希望致公堂在国内搞什么政党活动。当旧友黄三德赶回国内经办此事时,孙中山虚与委蛇,顾左右而言他。

1912年8月,黄三德再次致函孙中山追问立案之事,孙让他找胡汉民,但黄三德找到胡后,后者秉承孙意,百般推诿。盛怒之下,黄三德提出若不准洪门立案,则革命党人应偿还洪门之前捐助的革命军饷,各埠洪门为帮助革命而变卖抵押的实业也应为之一一赎回。但黄三德的威胁并未奏效。

事后,黄三德大感悲愤,他认为孙、胡“两人扯猫尾,有意压迫洪门,不准其正式立案,盖为其自己组织政党起见,欲消灭洪门而吸收之,不愿意洪门再成势力。”回美之前,黄三德请代筹船费,“孙文靳而不予”,这下伤透了洪门人士的心。次年“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逃亡至日本并组建“中华革命党”,这时他想起了美洲致公堂并动员洪门人士一律加入,致公堂也改为“中华革命党”,以便继续向洪门筹款。

洪门人士这次却不肯“上当”了,有人写信给孙中山,其中毫不客气地说:先生衰时则倚庇于洪门,盛时则鄙屑洪门,避之若浼。今盛而复衰,又欲与洪门亲密。先生休矣。颇具讽刺的是,袁世凯在严禁国内帮会的同时,却对海外致公堂网开一面,并于1913年底批准了其在国内的立案请求。这或许是袁世凯有意从中挑拨离间并趁机打击革命势力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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