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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家事》5.父亲轻生之谜(5)

王国维家事 作者:王东明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夏天,先母忽得莫外祖母病逝电报,即刻携吾妹松明,自沪回乡奔丧。在先母未去之前,两位舅母(两位舅父均已去世)及其子女想要向店家赊些素烛纸箔,都遭拒绝,向庙中僧道洽做法事,也不得要领。等见到先母坐的小划船抵达时,大家奔走相告,店家闻之,即派伙计送来需用各物,和尚道士也来接头做法事。先母竭尽做孝女的本分,在灵前守灵,松明则坐账桌,逐笔付款并记账,一桩丧事就完满办好了。临走时,还留下些钱,作为七七之用。

·与家人相处

先母二十二岁为王氏妇,立即成为三个孩子的继母,上有莫外祖母,下有莫氏母亲生前所用之女佣--钱妈。三位哥哥秉承上一代善良的个性,全家上下无间。

先母平日对用人很宽厚,从不疾言厉色,尤其对钱妈,先母都令我们叫她妈妈(海宁乡言以妈妈称伯母)。钱妈嗣子不肖,临终亦求先母为她办理丧事。我记得当天先母身体本不适,但仍抱病至丁家桥,为老仆料理后事。

曾与先母共同生活过的四位嫂嫂,大嫂已如前述,二嫂与先母相处前后亦有七八年。相处时间最长的,是三嫂与四嫂,都在十年以上。三嫂还以有此婆婆为幸。至于当时在烟台、威海海关中的同事及其眷属,都说王氏婆媳间的融洽和谐,是不多见的。

先母与四哥嫂在台湾住的时间较长,在高雄时,住在海关宿舍内,二十家的住户中,最让人羡慕的是王家婆媳。我的妹婿曾戏对四嫂说:“天下的福气,都让你占光了,有一个好丈夫,又有两个好儿子,再加上一位好婆婆,你是几世修来的!”后来四嫂虽远居美国,在先母诞日忌辰,必请三嫂代献弥撒。若非当初相处得好,在死别二十年后,何以仍有此孝心?

从以上点点滴滴,都可反映出先母为人处世之道。三哥四哥的同事朋友,存世者当不在少数,我不必欺世而为先母誉扬。罗继祖跋文中述说乃祖脾气褊急,徇一时舐犊之爱,竟弃多年友谊于弗顾,持论尚属公平,由此可推想其于《行年录》(即《永丰乡人行年录》)中所述,并无恶意攻讦先母之本意,唯未计日后他人的误解,致以讹传讹。这是很遗憾的,故不得不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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