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乌斯·恺撒把自己称为古罗马的最高统治者,但从来不称自己是国王。他选中的继承人奥古斯都则喜欢用“第一公民”的称号。君主们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他们自己喜欢的称号,帝国也一样。英格兰在成为大英帝国之前就被亨利八世宣布为一个帝国。相比较而言,美国虽然长期是一个帝国,却对此称号一直避而不用。
如果只是狭隘地对帝国进行定义,美国当然很容易就被排除在此行列之外。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真正的帝国将对一个社会组织进行直接垄断和控制,并用武力确保实行。它意味着对司法行政及其定义进行直接垄断和控制。它意味着对所买所卖的物品、贸易条款以及贸易许可等等进行控制。不要再谈什么美利坚帝国了,因为美国现在不会这样做,将来也不会这样做。”对于一代迫切想要反驳苏联对美国指控的现实主义评论家们而言,他们常常辩驳说美国只是在1898 年吞并菲律宾开始到20 世纪30 年代为止匆匆玩了一把这种正式帝国的游戏。然而,美国在“二战”之后的行为与之前有着本质的区别。近期的一种说法指出,美国不是一个具备掠夺意图的帝国,“它更关注提高地区稳定与安全,并保护国际贸易而不是以牺牲他国的利益来扩大它的强权。”
如果美国不是帝国,那它是什么呢?当美国过去极力“遏制”的那个帝国(前苏联)不复存在时,美国如何自我定位呢?定位的方法之一是“单极”世界中的“唯一的超级大国”。法国前外交部长休伯特·韦德里纳生造了一个词“超强大国”,这的确具有讽刺意味。菲利普·鲍比特将美国简单地看作是一个特别成功的单一民族国家,而有些作者则更偏好一些缺乏活力的词语如“全球领袖”之类。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近期的系列讲座选择了一个不那么让人生厌的术语“独占鳌头”。不过迄今为止国际关系专家们使用最多的仍是“霸主”一词。
所谓的霸主究竟指什么呢?它仅仅是帝国的一种婉转的表达方式,还是指佼佼者的角色,一个联盟的领袖而非管辖帝国臣民的统治者?霸主的动机又是什么呢?它是否出于保障自身利益的目的对本国疆界之外的地区动用权威?抑或它是否无私地供应各种国际公益?
这个词原本是用来形容雅典和其他古希腊城邦之间的关系的,当时他们为了抵御波斯帝国入侵组成了联盟。雅典领导着其他联盟成员国,但是并不对它们进行统治。相反,所谓世界体系理论认为,霸主远远不只是领导作用,但也不至于是纯粹的帝国。然而,在另一个更为狭窄的定义中,20 世纪霸主的主要功能是确保一个自由的国际商业和金融体制运作。著名的霸主稳定理论虽然不太好听,但使人们开始意识到“二战”后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一旦他国的经济受惠于美国霸主保障之下的自由经济秩序,美国在致力于维护自由贸易的道路上能走多远,又能走多久?美国人会不会为了延续他们的霸主地位重回贸易保护政策,还是会冒着相对衰落的危险坚持倡导自由贸易?这已被称为霸主的两难境地,对许多作者而言,其本质与大英帝国1914 年前所面临的窘境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