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说大英帝国作为当时的全球霸主是美国的先驱的话,美国作为以英语为母语的帝国为什么不能同样成为大英帝国的后继者?如果说两者有什么区别的话,多数历史学家都会同意,美国1945 年后的经济实力超出了1815 年之后的大英帝国。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时期可以同拿破仑的法国战败之后的新的实力分布相提并论。首先,约1890 年至1950 年间美国所取得的非凡的生产力的增长超越了之前英国所取得的任何成绩,即便是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洪流中。其次,美国刻意运用其权力在关贸总协定(即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推进多边和相互平衡的关税削减。由此,肯尼迪回合谈判(1967 年)和之后几轮的谈判所取得的关税降低,大部分归功于美国所施加的各种压力,比如美国对总部位于华盛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放的贷款追加“制约条款”。相比较而言,19 世纪自由贸易和自由航海的传播——一般认为这是大英帝国所带来的国际公益,它既是自然现象,也是大英帝国强权的直接后果。再者,据说好几届美国政府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前后用美元的关键货币的地位牟利。美国政府则得以使用“纸金矿”并以制币税的形式从外国人手里聚敛钱财(他们先将美元和以美元计价的资产卖给外国人,然后使美元贬值,通过这种方式获利)。而金本位则没有为英国提供多少这样的好处,甚至带来了一些不利方面。最后,大英帝国统治下的和平主要依靠皇家海军,远远不如今日美国的军事力量所创造的全方位统治深入。整整一个世纪,除了克里米亚战争之外,英国都对通过军事手段干涉欧洲事务感到力不从心,而欧洲大陆恰恰是关乎其自身生死存亡的战场。当1914 年和1939 年英国被迫这样做的时候,它竭尽全力才取得了成功。于是我们得出了一个悖论,世界霸主可以比一个帝国更为强大。
如果帝国一词像许多美国评论家所假定的那样,仅仅表示对国外领地的直接统治,没有任何当地居民的政治参与,霸权与帝国的区分也许是合理的。不过研究帝国历史的学者们的概念框架则复杂得多。当时,像弗雷德里克·鲁瓦德这样的英属殖民地的行政长官清楚地明白“直接统治”与“间接统治”之间的区别。亚非地区大部分的英属殖民地都是通过间接方式进行统治的——就是通过当地掌权者代为统治,而非依靠大英帝国的总督来实现统治。约翰·加勒赫和罗纳德·罗宾逊则在他们1953 年发表的一篇有重大影响的关于“自由贸易的帝国主义”的文章中阐述了另一个区别。这篇文章概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动用其海军和金融实力在殖民地范围之外打开市场。同样具有启示性的是现在广为接受的“正式”与“非正式”帝国之间的区别。英国人虽不曾正式统治过阿根廷,但是伦敦金融界的商业银行对其财政、货币政策施加如此巨大的影响,以至阿根廷的独立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对这个主题作过切实比较研究的现代史学家不多,用其中一位学者的话来说,“一个帝国首先是在某个时代的国际关系中留下深刻影响的大国……是一个统治、支配着广袤地域和众多人口的政治实体,由于帝国面临的众多难题之一是辽阔地域和多种族人口的管理问题……帝国在本质上不是依靠直接民意认同的政体。通过用体制民主的进程来同化各民族,帝国能够自动转型为多民族联邦体制甚至民族国家。”我们还可以表达得更精确些。在如下的表1 中,我尝试一种简单的系统化分类,以获得各种“帝国”在形态上的差异。需注意,这个表格应当被作为一个菜单来看,而非交叉的网格。举例来说,一个帝国在国内可以是寡头政治体制,但为了精英统治阶层的利益,需要从海外市场获得原材料,因此有必要通过军事手段增加国际贸易,强行推广一种带有等级化社会特征的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