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创建教育部自奉俭约摒弃“衙门风”
颁布教育改革令荡涤前朝旧制注重实用
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后即在南京寻觅办公处,最后通过江苏都督府内务司长马相伯在内务司楼上借到三间房,作为民国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办公场所。共和初建,诸事简陋,蔡元培自奉俭约,惟务实际并以身示范,“致以堂堂教育总长,亲诣大总统领印,白巾咫尺,裹一方寸物,乘人力车往返,见者骇为开国史之趣谈”。蔡元培行事原则是“为事择人,不设冗员”。教育部筹组,社会上不少人纷至沓来欲投效门下,而蔡元培则认为“正式政府未成立、官制未通参议前不必呈荐人员”,且现有下属“概称部员,不授官职。为事择人,亦不必多设冗员”。与其他各部多在百人余之上的官员相比,教育部仅三十余人,部员津贴上自总长下至录事不分等级,一律每月三十元,整个教育部开支每月仅及千元。在蔡总长领导下,部员各负其责,各司其事,注重效率,“绝无官署意味”。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印信正式启用,蔡元培当天便颁布两项重要法令:《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十一条。在《普通教育暂行办法》中首先规定:“各级各类学堂均改称为学校,监督、堂长一律改称校长”,以示有别于前朝规制;其他内容包括“凡各种教科书,务合乎共和民国宗旨……符合自由平等之精神”,以及“禁用前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体现出反封建、重视女子教育的思想;“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体操兵式,初等小学算术科兼课珠算,中学文实不分科等,反映了注重实用的主张。在《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中则规定了初小、高小、中学和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以及各科教学时数。两项法令体现了蔡元培主持民国教育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