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凤凰涅槃 砥砺前行(3)

拍卖道 作者:卞君君


“权威只有在大家信服的基础之上,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这种情况下,更应遵照法律法规执行操作,否则就会使社会失去对政府市场化改革的信任。”快人快语的范干平,对淘宝网的司法委托拍卖一事评论说,“应用新技术的改革,必须以‘不违法’作为底线。现行的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明确规定司法拍卖必须由拍卖机构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是我国所有拍卖行为都应该遵守的一项行业根本大法,淘宝网说仅提供技术支持,但竞买须知、规则由淘宝公布,有疑问也是由淘宝客服回答,其实质就是在从事拍卖业务。并且,传统司法委托拍卖是个系统工程,拍卖时拍卖师在台上槌起槌落,只占总工作量的不足1%。拍卖公司要进行拍前备案、公告、预展、拍后备案、交割等程序,而从接受委托到交割过户的一系列环节的有条不紊、环环相扣的运作,才是实现司法委托拍卖标的顺利成交不可或缺的前提,而淘宝网简化了这些程序,违反了拍卖法的程序性规定。”

“正因为拍卖活动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因此淘宝拍卖的形式一旦推广,势必引发大量不具基本资格的各类机构涌入拍卖市场,造成市场混乱。”范干平深入浅出地娓娓道出他的分析,“近年来,网络竞价一直都是司法拍卖领域备受争议的焦点,应该说运用网络竞价是司法拍卖的一个发展方向,但如淘宝网这样的交易平台和拍卖机构在资质和受众上还是有明显区别,需要法律制度的配套和监管的跟进,需要网络平台本身资质的进一步健全。”

“网上购物已成为年轻人的习惯,淘宝网作为重要的电子商务平台,在网络运营方面有很大优势,它一天的销售额可能是一家拍卖企业几年的业绩,如果能与合法的拍卖企业合作,共同推出由拍卖公司参与、拍卖师主导的网络拍卖,也不失为一种新技术与传统行业有机结合的模式典范。”说到此处,范干平又提到了上海司法拍卖模式,上海市公共资源集中拍卖中心具备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方式的合法平台,向全社会开放网络竞价和在线观摩,兼具了传统拍卖和网络拍卖的优点,是目前较好的模式。

尽管浙江试点的“网络司法拍卖”所引发的热议不断发酵,但上海国拍总裁徐勉之对此依然乐观,在他眼里也非常认同网络拍卖:“网络是拍卖的手段,是传统拍卖的一种延展和未来发展方向。应该说,淘宝有的平台优势,我们也早就有了,两者唯一的区别就是淘宝拥有更多的网络关注和用户群,但我们的客户群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更重要的是,如果要敲拍卖槌,必先跑断腿,拍卖公司的市场化、专业化、科学化服务才是最有竞争力的工作。当今,拍卖行业的发展进程已经对拍卖公司特别是数量众多的综合性拍卖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拍卖企业必须积极面对这一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在急速发展和多变的市场中赢得一片天地。”

对于工作搭档的见解,范干平同样深有体会,他在工作笔记中这样记录:上海国拍是属于市场化的拍卖企业,但当公司真正走向市场时,却发现市场竞争并不全是来自于同行业的拍卖公司,而是散布各地的中介公司。那些非拍卖交易业态对拍卖方式的取代和其他行业或海外同业的进入,对走市场化道路的拍卖企业形成了竞争,随时可能会把你吞噬。只有将自己放到广阔的市场竞争中全方位观察,而不仅局限于分析同行业公司的竞争,这样才有助于更加客观全面地理解竞争态势,从而在市场中站稳脚跟,赢得更多份额。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