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一打裤子可以换回价值30美元的砂金。而李维公司的牛仔裤仅售10美元一打。要是换一个卑鄙的人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窃取雅各布的创意——专利诉讼总是因这样的卑劣行为所引起——然而,李维接受了雅各布的提议。他支付了专利申请费,专利权一半算戴维斯的,一半算李维·斯特劳斯公司的。申请中说:“使缝合更加牢固的改进措施……防止接缝开线或在常有的紧拉及压力下被撕破。”专利局拒绝这一申请,他们认为这和其他使用铆钉缝合服装的专利太相似了——在南北战争中,铆钉已经被使用到士兵的靴子上。李维花了10个月的时间在措辞上据理力争,三易其稿,终于在1873年5月20日,雅各布和李维迎来了他们专利号:139121。
专利申请期间,雅各布也曾回到里诺尝试自己销售裤子,但仅得到少量订单。他意识到自己需要更高的销售技巧、读写能力及李维的资金。他俩年岁相仿——李维44岁、雅各42岁,因此相处融洽。1873年4月26日,在专利申请最终批准前一个月,雅各布把他的一半专利权卖给了李维·斯特劳斯公司,关闭了自己在铁路边上的商店,带着妻子安妮和6个孩子迁移到了旧金山繁华市区的一处宽大舒适的新房子里。在那里, 雅各布担任裁缝主任和生产领班,开始了全新的工薪生活。虽然灾难性的经济大萧条从1873 年开始, 但第一批蓝色牛仔裤从该年的6 月份首次推出就开始一路旺销。到年底,公司获得利润43 510 美元。雅各布采用特殊的橘黄色缝线与铆钉颜色相搭配的方式来生产牛仔裤, 从大街小巷到淘金的山区,至少有20 000 人潇洒地穿着这样的牛仔裤。戴维斯工作很卖力, 他要负责监督蓝色斜纹棉布的裁剪, 并把缝料递送给分散在各地的女裁缝。李维认为分散的工作方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于是, 他冒着可能损失大笔投资的风险在弗里蒙特大街兴建了一家工厂, 把60 个裁缝女工集中在一起, 每人独立把15 片缝料缝制成一条完整的裤子。最快的女工可以在1 天之内生产出5 条牛仔裤, 赚得3 美元。这个数额也就相当于一个砌砖工人或工程师所挣得的收入。产量出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然而还是比不过东部盛行的美国制造体系, 这种体系把生产流程分成很细的工段,使作业专门化。李维本来可以通过雇用廉价的中国劳工来降低成本—— 像查尔斯· 克罗克(Charles Crocker) 修建中太平洋铁路那样。李维是否也有仇视外国人的心态或者认为自己的做法对营销有利, 我们难以弄清楚。但是他设计了一个带有种族歧视观点的广告:“ 我们的铆钉牛仔裤…… 是由我们自己的工厂生产的, 在我们直接的技术指导下, 由白人劳工制作出来。” 李维的推广活动持续到20 世纪。( 他曾经雇用过一个华人劳工, 让他从事用长刀去裁剪粗纹棉布和粗帆布的极辛苦工作。这不仅要有刺穿层层布料的足够大的力气, 还要承受整天只做这一件事情的耐性, 被雇用来的每一个白种人都因吃不消而辞职走了。)
为什么我们把工装裤叫做牛仔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