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斯特劳斯总把他的裤子称为“ 齐腰工装裤” 。“Jean” 原本是指耐磨的斜纹布、用斜纹布制成的裤子或19 世纪美国俗称的牛仔裤, 实际上没有工装裤耐穿。研究公司发展的史学家林恩唐尼(Lynn Downey) 说, 当牛仔裤成为比工装裤更受欢迎的工作服时,“Jeans” 就成了一种新式服装的代名词。发源于1873 年的“Jeans” 还用来代称各种款式的耐磨工作裤, 不仅仅指有铆钉的裤子, 因而再称其为工装裤就容易混淆、让人迷惑了。工装裤“denim”源自法语“serge de N觘mes”, 是指一种来自法国城市尼姆(N觘mes) 的织料,1695 年被英格兰简称为“denim” 。但是来自尼姆的织料是由真丝和羊毛织成的, 并不含棉花。这种名称的变化与“ 李维斯” 密不可分。
1874 年1 月,戴维· 斯特恩在51岁去世后, 李维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路易斯经营公司。威廉·萨雷恩(William Sahlein)和乔纳斯· 斯特劳斯出任董事会成员。当时李维45岁, 从照片上可以看到,5.6 英尺高的李维有一撇修剪整齐的胡子和一双浓眉大眼。他是一个精力充沛的单身汉, 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妻子。他和他寡居的妹妹范妮及其孩子们居住在鲍威尔大街317 号。范妮是个脾气暴躁、野心勃勃的女人, 她想让自己的孩子来继承李维在她先夫协助下创立的事业, 所以她不希望李维结婚。无疑, 她营造了一个舒适的家。当时有一种说法, 如果和已婚的妇女私通,双方都将会面临断子绝孙的下场。李维对犹太教教会非常慷慨。他放弃了过犹太人的安息日, 在礼拜六也继续工作,因为当时加利福尼亚州禁止在周日工作, 他不想浪费两天的时光。他并不像狄更斯《荒凉山庄》(Bleak House )里写到的专横霸道的葛擂梗(Gradgrind),他常在早晨9点去上班,穿着整齐潇洒的商务套装,一件黑色上等呢子燕尾服和一顶丝织的大礼帽。上班途中,他会停下来和朋友、顾客们交谈。10点钟到达办公室后,他会先查看前一天的销售业绩,然后再走进嘈杂的厂房——大车间里是一排排坐在缝纫机前的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女工。他养成了同公司各个阶层的员工交换意见的好习惯,包括同售货员、簿记员和缝纫女工。他要求人们称呼他“李维”,而不是“斯特劳斯先生”。那些引起他注意的人才都得到了提拔。一天中其余的时间他都跟簿记员待在一起,开会讨论其他生意的情况,包括他涉足的房地产、煤气和铁路,他总是在下午5点步行回家。他经常在旧金山酒店的豪华餐厅和朋友们共进晚餐。他的侄子内森(Nathan)和西格蒙德·斯特恩(Sigmund Stern)以喜好游玩闻名,有时也来参加晚餐。他们喝着香槟酒,然后点燃“哈瓦那”雪茄。在19世纪90年代早期,西格蒙德向李维推荐了声名远播的威廉·伦道夫·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赫斯特因对大学教授做出猥亵动作而刚被哈佛大学勒令退学。赫斯特喜欢参加李维的聚会,还带来了危险而诙谐的安布罗斯·比尔斯(Ambrose Bierce)。比尔斯是赫斯特的第一份报纸《旧金山观察家报》(San Francisco Examiner )上一个具有煽动性的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