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不再就过失的分析进行讨论了。然而还有一件事你们要注意:你们千万要记住,将我们所用以研究过失的方法拿来作一种范例。你们由这例子可以获知我们的心理学究竟有何目的。我们的目的不只是要描写心理现象并加以分类,而且也认为这些现象乃是由心灵中的不同力量互相运作而产生的结果,是为朝向目的而进行的意向表示,这不同力量互相合作或彼此抗拒。我们试图从心理现象①获致一种动态的概念(A dynamic conception),据此我们仅基于想而得到的现象,实比吾人所看得见的现象更为重要。因此我们不再更进一步研究过失了。但是仍要对这个问题加以约略的观察,而在作此观察时,我们会发现有些事实是熟悉的,有些则是新鲜的。我们仍可依据我们在研究之初所作的把过失分成三种:一、语误以及笔误、读误、误听等等;二、遗忘(如忘记名字、外国字、决定以及印象等);三、误放、误取及遗失物件等。总而言之,我们所研究过的过失,部分属于遗忘,部分属于错误的动作(例如拿错东西)。
我们虽早已详细讨论过语误,但仍有必要再谈一谈。有些带感情的小错误和语误有关,而且也相当有趣。人们总不愿意承认自己说错话,所以虽然说错了,也往往听而不闻;但若别人说错了,却一定听得清清楚楚。语误是有传染性的。自己若无语误经验,则很难谈论语误,即使在极琐碎的错误背后,我们也不难发现动机,不过却无法由此明白隐藏着的心理历程的性质。例如一个人在某个音节上有些别扭,以致发长音为短音,则不论其动机为何,结果他必然更改后一字的短音为长音,造成一个新失误以补偿其已有的错误。又如有人在音节上疏忽,把双音“ew”、“oy”等误为“i”时,也可有相同的结果。他必会将后来的i改为ew或oy音,以补其过。这种行为的背后似乎有些用意,目的在于不让听者相信说话者本身对于本国语在习惯上的疏忽。其第二个补偿的扭曲错误,事实上是为了要引起听者对于第一个错误的注意,并让他明白自己也已知其错。最常见、最不重要与最简单的语误,乃是将语句凝缩或前移而发表出来。例如长句说错,必然由于最后一个要说的悠扬的字影响前一个字的发音所造成。可见说话者对于这句话微有不安之感,且不愿尽情说出、让人知道。从这些例子上,我们遇见了边缘性、两者皆具的例子(border-line case),而精神分析的语误概念与一般过失的生理概念两者之间的不同点,亦在其中会合。我们若假定在这些例子上,牵制的倾向抗拒、反对那要说出的话,那么仅能由此明白那牵制意向的存在,却不知其目的何在。它所引起的干扰,不管是由语音的影响,还是由于联想的关系,均可视为促使注意力离开所要说的话的结果。然而这个语误的成分却不在于注意力的分散,也不在于其所引起的联想倾向,反而在于牵制原来要说的话的其他意向的存在,在这个例子上却无法从其结果中发现其性质,至于在其他重要语误的例子上,则大多能够发现。
现在我要谈到笔误了。笔误与语误相同,我们不必期望会有新的观点。由此而得到关于过失的一点知识,我们也许便可以心满意足了。那些最普通的小笔误,如将后一字凝缩,尤其是将最后一字提前书写,便可知写字者不喜欢写字或缺乏耐性;而更显著的笔误结果,即可显示出其牵制的本质及意向。一般而言,我们如果在信内看见笔误,便可知写信者写信时并不平静,至于究竟为何如此我们并无法每次皆知。笔误和语误相同,往往自己不易发觉。在这方面,下面的观察十分引人兴味。有些人写信后,常有重读一次的习惯。有些人则不然。假如后者例外地重读一次所写的信,便常会看见显著的笔误,而加以更正。这一点如何解释呢?就表面上看,似乎他们也明白写信时曾有错字。我们真的能如此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