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放声大哭,所有的客人都听到了。母亲冲上楼来,花了十多分钟才让我安静下来,并向我保证一切都没有变。
“你还记得那个晚上吗?”我问母亲。
“亲爱的,我怎么可能忘记呢?”母亲回答。
我和哥哥刚认识字就开始自己看书了。有时候,父亲会在母亲带着妹妹看图画书的时候,为我们读一本书的一个章节。父亲喜欢伊恩·弗兰明的《飞天万能车》,还有罗尔德·达尔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我们也喜欢。
我们家有一个避免扔垃圾和整理房间的万全之策——一头扎进书本里。就像中世纪时期的教堂一样,书本为我们提供了即时的庇护。一旦你沉浸到某本书里,你就不会被打扰了。书本不能在你做了错事的时候让你免于责罚,但能帮你缓期执行。不过我们很快发现,只有全神贯注地沉浸在书里才管用,看起来认真读书的样子可不算。
我能记起的,与父母之间最早的对话几乎都是关于书的:为什么那个人不明白费迪南就是不想打仗?为什么飞天万能车的牌照是GEN 11?根据父亲和母亲的说法,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人是可以很坏的,但也可以学着不要变坏,你自己会有一个判断。
母亲和父亲每个周末都会花很长时间看书,甚至有时整个周末都在阅读。有些父母只要求孩子多多读书,自己却完全不看书,母亲对此感到非常惊诧。这让我想起曾经听过的一位丹佛的新闻播音员在主持中无比严肃地说:“我不看书,但我喜欢书。”
我曾经是个很宅的孩子,读书、画画,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与最好的朋友一起聊书、聊事件、聊电影,没完没了地聊。我的哥哥也是一个大书虫,但他是个擅长运动的阅读者。
九岁时,我被J.R.R.托尔金的《霍比特人》迷得神魂颠倒。我在去摩洛哥度假的时候看了这本书。当时我高烧四十度,摩洛哥医生给了我他唯一的药品——纯吗啡。我发着高烧,又用了药,开始迷乱兴奋。在丹吉尔古城的房间里,我躺在床上看《霍比特人》,一直到失去了意识。床边放着一杯很烫、很甜、很好喝的薄荷茶。我记得海面上吹来的微风,还有一白如洗的墙壁;我还记得那个长相英俊,总是不时出入房间关照我的摩洛哥人。最重要的是,我记得《霍比特人》。那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变幻莫测的书。几年之后,我发现我记得的一半是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另外一半是我当时炽热纷乱的大脑的狂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