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你关注我的时间比我抗拒的时间要长,但我依然认为自己赢了——你一言不发,然后转身离去,很干脆,没有回头。
但是第二天你又突然出现,看我一眼,递进来一笔钱,拿到存折后转身离开,很干脆,没有回头。
此后,你隔三差五就往我们信用社跑。一连好几个月,不管我的柜台前有多少人,你都规规矩矩地排队,填好单子,交给我,同时递上钱,并不多说一句话。我后来才知道,你把情书放在皮夹里,准备装作掏钱时把它掏出来,可是你的情书一次次被重新誊写,又一次次被捏出汗来,最终,在炎热的夏天,你真正做过的就是站在柜台前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你后来告诉我,当我第一次把眼睛抬起来看你的时候,阳光勾画出我的鼻尖、双唇、脖颈和脖颈后面飘动的茸茸碎发。你说你就发现我是水,是水做成的;你说我的眼睛就像一汪水。你这么形容的时候,我只是笑。恋爱中的男女说出什么话来都理所当然。但是我内心知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倾心或者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痴迷,其中肯定有内在的因素,但我不知道奥妙到底在哪里。我只知道,彼此相爱的两个人,一定有着对彼此非比寻常的认识。
你很快被信用社的人看穿。每次你一进门,同事马上就往我这儿看。你一走,要好的同事就上来打趣:方容,要是人人都像他那样没事找事,我们大家都会累死啊!
我那时候刚刚开始进入信用社工作,业务还不是十分熟练,事情一多难免有点儿手忙脚乱。你说你一直记得初次见面的我——穿着深灰色的制服,因为天气热,我把头发扎成一束马尾拖在脑后,忙着的时候就像是做了亏心事般脸红红的,那种单纯的样子无论谁看了都是不忍责备的。
时间长了你就知道,我是个乡下来的姑娘,我那一脸天然的纯洁是修饰不出来的。你后来对我说:就连你的忙乱都是那么诚实,那掩饰不了的纯朴从举手投足中散发出来,叫人不厌倦。而你——叶郅诚,在我的眼里也是个怪人。你三天两头来存款,今天存了第二天又会来取。你不管人多人少就是一言不发地立在那里,偶尔会抬起头来看我一眼,看过就又把头低下,没有造次的意思。后来信用社里的同事们一想到你追求我的方式,都会笑个不停,她们没有看出你是名牌大学计算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你总是那么沉默,实在是不合时宜的沉默。他们都认为你追求我的方式过于老套,以至于他们都说你木讷,背地里叫你“呆子”。后来我才知道,在这期间你做了许多事,参加了托福考试,为公司制作了两套应用软件,你还得忙于吸纳更多的经验和更先进的知识。可是不管多忙,你似乎都有时间到这个微不足道的地方来不断地重复存款、取款。即使是十年前,在我们信用社四周,有许多大银行也已经添置了ATM自动存取款机,所以你这司马昭之心的行为简直笨拙到家了。在这样的城市里,你的行为对增加你的吸引力毫无帮助,可是你固执地保持着的形象恰恰打开了我的心门。你的痴情让我措手不及。还好,你没有为难我,你静静地站在那里,让我内心的屏障一层一层褪去——在我自己看来是不可逾越的,而你却用一个男人天然的光芒化解了它。你就是用这个东西鼓舞了我。我发现我开始爱上了城市,是的,我爱上了城市,然后也接受了城市男子——你的爱。
自从你出现后,我慢慢地变得喜欢当班,变得对柜台前不断进进出出的客人充满了好奇。可你是不同的,你每一次到来,我全身的血液就会沸腾,面颊变得绯红。我也不明白理智和软弱中哪个隐藏的原因使我的心明亮了。一个人平时可以应付自如的情绪,竟然在那时自由奔驰起来,强烈地,不可遏制地,轰鸣作响,撞击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