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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联邦制对国家制;“一国两尊” ;费城掠影(4)

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 作者:(美)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大会足足花去了半个夏天,来讨论国家级的立法机关到底应该如何产生。5月31日,康涅狄格的舍曼表示:“人民和政事之间的牵涉应该越少越好。他们想要多知道一些,结果却往往被误导。”有钱又有事业的格里深表赞同:“我们所经受的最大祸害,都来自过多的民主。一般人要的不是真正的才德,他们只不过是些笨蛋,被假爱国者愚弄罢了。”毫无疑问,格里说出此言,心里头必是想着谢斯上尉和他那些饱受债务所苦的农民,他们冲进法院,要求立法机关“改革”。而这些可怜的农民之所以暴动,完全是官逼民反,这个事实却不在格里的考虑之列。在这位波士顿商人的心目中,暴民就是暴民,这种货色岂可在政事大权之中有份?

格里是塞缪尔·亚当斯的好朋友,老牌“爱国分子”之一,曾在《独立宣言》上签名。不过当年联邦制宪会议代表心目中的“民主”一词,和我们今日的体认又有不同。对他们来说,“民主”意味着无政府、无秩序;“民主”的“民”,不是人民,乃是暴民。当新泽西的佩特森提到“民主的潮流高涨”的时候,他并非在赞颂,实在是含贬损之意。我们一再听到这类说法:如果贵族政治是“恶政”,没有限制的民主亦应全力回避。伦道夫也认为应该“遏制民主的狂热”,还言及“各州立法机关,实在民主到失去规矩”了。

格里继续说道:“我依然赞同共和,但是经验也告诉我,这种主张一切平等的思想非常危险。”

他所谓的经验,指的又是谢斯上尉领导的农民叛变。史家对于这次暴动对各州造成的冲击,着墨甚多。有人甚至认为这次会议的召开,谢斯事件是一个主要原因。华盛顿曾这样写道:“老天!除了托利党或英国人,谁能逆料到竟会发生[这种动乱]?……这就好像世上最明亮的早晨,竟然不幸为乌云覆盖一般,真令我痛心得无以名状……岂不令敌者大快,证实他们所料非虚!那些专制独裁者岂不都要额手称庆,发现我们无法好好治理自己;发现那建立于平等自由的制度,原来只不过是一场惑人的空论。但愿上天及时施能,扭转我们太过理性而不能理解的事态吧!”

相反地,杰斐逊对谢斯上尉等人的暴动事件,却抱持着很轻松的看法。他以愉快的口吻写信给伦敦的约翰·亚当斯夫人阿比盖尔道:“我倒蛮喜欢三不五时地有一点小叛乱发生。这股抗拒政府的精神在必要时非常可贵,我希望它能永远保持不灭。虽然这种事有时做来不一定正确,但总比完全不去做来得好。”他又写给亚当斯夫人的女婿威廉·史密斯:“如果我们每二十年不来这么一个变乱那才叫糟糕呢!牺牲少数几条生命,在一两个世纪的时光中又算得了什么呢!自由之树,必须不时地靠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才能得到新生。鲜血是自由大树的天然肥料。”

杰斐逊这个时候离开家园已经有三年之久了。在欧洲的所见所闻,使他坚信管得愈少愈好。“我们还以为我们的政府很差!”他写信给南卡罗来纳的拉特利奇说道,“依我之见,世界上唯一可以和我们的情况媲美的是印第安部落,他们的律法比我们还要少。欧洲人哪,是骗子管着呆子的一种政府。研究共和精神最好的地方在伦敦、巴黎、马德里、维也纳、柏林。”他写信给华盛顿表示,在来到欧洲以前,他就坚决反对君主政体;如今更加一万倍地反对:“这些国家,几乎无一恶不是来自他们的君主,而且也无一善不是来自他们当中微小的共和精神。我敢更进一步说,欧洲各国的君王,连让美国老百姓选来担任教区委员的资格都不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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