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限制迁徙自由的理由(3)

城乡中国(上) 作者:周其仁


这就涉及社会认知(观念)更麻烦的一个层面:流行观念有彼此矛盾的地方。在这里,劳力外流妨碍春耕是一套逻辑,承认并保护公民的迁徙自由是另外一套。后者认为农民务农并不是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而不过是争取收入权利的一种实现方式。务农带来的收入高,务农可也。但国家无权强制农民务农,特别是出现高于务农收入的机会时,“农人”也有权转工、转商、转服务。就算此种“较高收入”只不过是一种预期,甚至是一厢情愿的误判,农人转业的权利还是要给予保障。否则,“务农者恒为农”的秩序,要猴年马月才能打破?

经济学推理是支持宪法逻辑的。务农收入偏低,其实是务农人数太多,务农者之间的竞争过于激烈。此时农民见异思迁,试试其他机会,本身也会改善农业。如果一时转农为工的人数太多,生之者寡,食之者重,农产品价格连同务农收入将上升,再次吸入劳力与其他资源,以不断达成供求平衡。这里只需两个支点,那就是有可靠的择善而从的权利,外加转来转去的费用尽可能的低。

不过对于农耕历史悠久、工业化刚刚起步的中国而言,观念矛盾是题中应有之义。如何处理矛盾的复杂现实,本来免不了磕磕碰碰。此时,“一边倒”学苏联的国策开始发力。毕竟,“老大哥”的经验连同其支持的观念,在那时是不可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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