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口的袭击似乎有点理亏,是因为他们毕竟只是使节,是进京换约的。当然,这也不是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全部理由。还有一种说法,英法联军进京后,发现此前的使团被关押在天牢里,清政府给他们定的罪名是反叛者,而且有些人受到了虐待,或被施以酷刑而被折磨致死,所以他们就很愤怒,进而烧了圆明园。其实,这些愤怒也都不能说明他们非烧圆明园不可。我觉得圆明园之被抢、被烧,与这个园子怀璧其罪多少有关。这么大的园子,有这么多好东西在里头。在那个年代,战争都带有很强的商业性质,一般军队在战争中都会公开抢劫,从欧洲封建时代后期开始就已经是这样了。战争就是商业行为的延伸,先是雇人打仗,抓俘虏,然后就去要赎金;打赢了就占据某个地方,然后抢东西,这也可以看成是某种赔偿。可见,当时的战争就是一种商业行为,对英法军队来讲,干这种事也不稀罕。虽然说在他们国内已经有些文明人,比如像雨果这类作家,觉得做这种事很丢人,但是就当时国家整体而言,他们的道德水平就这样。国际政治的道德水平其实是逐步提高的,那个时候还是丛林时代,丛林时代的道德规则就是弱肉强食,所以只要找个借口就能公开地抢。 最后,圆明园被抢了,皇帝跑了,条约也重新签。除了损失圆明园,损失了藩库的银子,损失了大量的金银财宝之外,条约还是那个条约,《北京条约》就是《天津条约》的翻版。而且在此期间,俄国人还趁火打劫,把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地方全部抢走了。这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地没有人,几乎千里无人烟。清政府认为关外是龙兴之地,不许汉人往东北迁徙,所以那一带长期无人。俄国政府借助哥萨克组成的拓边队,逐步往里渗透,直到把这片土地完全占据。等到失去了这片土地后,清政府才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东北长期无人的话,那么这一带早晚会被外国势力占据,于是才逐步开放柳条边。今天东三省,包括内蒙古东部的人大多都是清末民初从山东、直隶以及山西迁过去的。其实汉人很早就有移民动机了,只是清政府不许而已。
中国在对西方的逐步开放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从开小口到开大口,到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我们正式成立了外交部,就是总理衙门),这个过程一般认为是二十年。当时皇帝及一些大臣的私念和这种必然也必须的开放是对立的,在他们看来,我们和西方建立外交关系,进入西方的世界体系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不能容忍的事情。他们所想的最佳方案是什么呢?西方的世界归西方的世界,我的天下仍是我的天下,互不干涉,我不再说自己是天下中心了,我不想去管你,你也别来管我,即使你管我了,在你来的时候,能不能假装不管我。33咸丰讲了,只要公使不进京,或者不当着朝臣的面不向皇帝下跪,哪怕多赔点银子,多开放几个口岸都是可以的。在他看来,维持面子最重要。所以同治时期,进驻北京的外国公使第一次觐见皇帝后,清廷让他们从边门走,而不是让他们从朝臣常走的正门,即东华门走。中国人很高兴,我们终于赢得了一次外交胜利,羞辱了他们啊。其实外国人并没什么感觉,我见了你的皇帝就行了啊,而且故宫那么多门,他也搞不清楚哪个是正门哪个是偏门。在东西方的交往中,不少人常常因为这种礼仪上的占便宜而沾沾自喜。也就是说,这种意淫的观念,这种跟面子相关的所谓的礼仪,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实际上,当你发现占了很多小便宜时,可能你已经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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