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既然出来了,各种问题顺理成章地出现:借过钱的要求归还,被拖欠工程款的要求尽快支付,银行开始催还款,国企的合作者怕他卷款私逃;职业经理人因他长期在国外,独立支撑企业,自认劳苦功高,要求更公平合理的待遇,员工们也因之而精神涣散等等。原本可以宽谅、可以让步、可以一笔带过的问题,逐渐变得不愿接受,不想让步,不可带过了。这就是情绪在作祟。于是分歧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诉诸法律的事也发生过多起,终于闹得众股东以分家而告终。我并不是说情绪是阻碍这家企业发展的唯一原因,而是说当情绪发生后,彼此都有了“心结”、有了“心事”,然后各自“留心”,不愿如从前般“交心”,隔阂、误解、歧见还有意气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情绪的负面效应是容易放大、升级问题,乃至偏离解决问题的正确路径,让人变得意气用事。中国的民企做到一定规模后散伙了,是普遍现象。原因究竟在哪里?场面铺开后家大业大,都想当家做主,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所以散伙是个很自然的选择。不容否认这也是一大要因,但这种自主意识其实根源还是出在情绪上。企业资源、权力分配不公,股东自然有意见,有情绪。所以才想散伙,自个儿能做主才是最惬意的、不再受气的事儿。这就是“中国式散伙”。中国式合伙以情感开始,中国式散伙则多以情绪而终。
人要有朋友,企业也要有合作伙伴。根据我们的经验,最好与合作伙伴维持长期的、稳定的关系,不要轻易散伙。散伙挺容易,可重新选择合作伙伴难。因为有个适应、磨合、了解,到互信、互谅的过程,这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合作伙伴之为伙伴,超过一般的临时性的合作者,就在于双方有情谊在。而情谊是在时间中经过碰撞积累而成的,理应受到珍视和呵护。我们公司有个多年的合作伙伴贾晓明。在与他合作的过程中,我发现他身上有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以“不散伙”为处理事情的基本原则。他是浙江东阳人,搞建筑出身。在与众多房地产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他作为乙方,难免遇到种种不如意的、吃亏的事情,像工程款被拖欠是常有之事。但他肯吃亏,吃得起亏;而且能够体谅甲方,给予帮助。就是说,他善于调解情绪,不制造情绪,不在情绪的控制下做出不冷静、不理智的决策。他的坚持与忍耐并未给他造成多大的损失。相反,实际出现的情况是,当合作方一旦渡过难关大都感念他的情,从而给予超值的回报。贾晓明坚守住“不散伙”的原则,多年下来,其结果是朋友越来越多,事业也越做越大。
所以在企业中,尤其是民营企业,合作伙伴或者管理团队要保持一个相对稳定、融洽的情感氛围,保障彼此共事的愉悦,就必须考虑到他人的情绪问题,避免引发情绪乃至积累成怨恨,破坏原本融洽、和睦的关系。
至于企业内部的员工关系,情绪问题也不容忽视。十多年前我们公司刚进入西安,在秦岭脚下进行高山流水别墅项目。当时有些乙方想方设法来拉拢、腐蚀我们的员工,而且偷偷录音作为证据。事后还给我写信,递材料,搞揭发。员工队伍的稳定性是基础呀,这个不能动摇,而事情又已经交到我这里来,必须处理,可又不能掀开盖子。我召开员工大会,在会上我直接讲明收到了检举材料,告发我们员工有收钱等行径,但是我一概不相信,我认为这是有人在恶意中伤我们员工,想调拨和离间我们内部关系,制造内讧。当时我那样说,绝非姑息纵容,也不是要去助长歪风,是在特定情形下安抚人心,避免事情的全面曝光而引发情绪,从而影响到项目的运转。我们中国人一般处理事情讲究“合情合理”,合理的事有时候不那么合情,合情的事有时候不那么合理。这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在情与理,在公平和情感之间做出抉择和平衡。
就一般企业内部的上下级关系而言,也有个情绪问题。领导和下属之间结成知音式的关系,无疑也是可期待的,可行的;要害是如何实现。在我们看来,同样是要尽量避免情绪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