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不仅仅是一种苛刻的社会制度,也是一种商业制度,为社会提供了劳动力,创造了资产。同时,奴隶制的存在也反映了乡下荷兰人一个与众不同的特征:他们为了金钱而从事农业。在 17世纪和 18世纪,这是一种颇值得关注的现实情况。即使到 19世纪,纽约州和新英格兰的许多英国农场主也是为了生存才从事农业,尽管不一定出于自愿。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来说,荷兰农场主“以市场为主导,这种截然不同的地区特征源自荷兰的传统”。
这些乡下荷兰人的商业意识并不比他们在城市内的同胞差。他们驾驶自己的四轮马车前往奥尔巴尼、新不伦瑞克和纽约市,兜售自己的农产品,其精明能干众所周知。例如,一位皮匠拒绝将客人的皮鞋归还,除非他将钱一笔付清。失望的客人在日记本中写道:“他也太荷兰人了。”这些印象也让人们造出了一些新的词语,例如“荷兰式请客方式”,即 AA制。一位更宽容的观察者将这种精明和市场导向与他们和公众生活的脱节联系在了一起。他在 1786年写道:“低地荷兰人简朴恬静,拥有相当可观的家产,他们害怕负债,讨厌法律和政府部门。 ”
对于史坦顿岛上这个刚刚来到人世间的男孩来说,那个充满堤坝和郁金香的国度还给了他另一项遗产:独立的女性。相比英国的风俗来说,荷兰的法律给了女性充分的自主权,这一点在荷兰社会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纽约市的两位编年史家记录道:“强壮自信的荷兰妇女遍地可见。”甚至在英国占领这块荷兰的殖民地之后,这种传统也一直得以延续,荷兰女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