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民与臣民(2)

易中天中华史:国家 作者: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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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的“臣”(甲二八五一)。这个字,学者普遍理解为战俘和奴仆,如郑玄称“臣谓囚俘”,孔颖达称“臣谓征伐所获民虏者也”,《左传·僖公十八年》称“男人为臣,女人为妾”,郭沫若、叶玉森、杨树达、马叙伦等均持此说,但解释不同。)这些奴隶中的小头目,可能是战败族群的族长或酋长。他们就是最早的“臣僚”。君臣的臣,就从这里演变过来。说白了,其实是贵族和官员在君主面前以奴隶自居,就像清代的满族王公见了皇帝自称“奴才”。

同样,民也不是好词,至少不是尊称。

在古书中,民这个字,往往被解释为冥、暝、盲、氓。大约因为最早的民都是战俘和奴隶,有的还要被刺瞎眼睛。比如黎民,就是战败的九黎族;畜民,就是被商人统治的老奴隶;顽民,则是被周人打败又冥顽不化的殷商贵族。既然战败,自然是“民”。人,才是胜利者和统治者。在上古,人和民也不平等。最高级的是“大人”,其次是“小人”,最低级的是“万民”。

后来,奴隶变成平民,也还是被统治者。所谓蚁民、草民、小民、贱民、刁民、屁民,包括顺民和良民,都明显带有轻蔑和歧视之意。总之,秦汉以前,人比民贵;秦汉以后,官比民高。孟子能说“民为贵”,实在相当了不起!

金文的“民”(克鼎)。这个字,有学者解释为“盲其左目以为奴隶之总称”,也有学者解释为“萌之本字,象种子冒地而出,引申为凡草木萌芽皆谓之民”。两说均请参看商承祚《战国楚帛书述略》。臣民,就是“臣服的人”。

公民自由平等,臣民服从依附。所以,臣民的国家必是君主制,公民则喜欢民主共和。国家模式和政治体制,其实都是人自己的创造和选择。

国家与人的关系,也许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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