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哈罗德、远足的男人与喜欢简·奥斯丁的女人(4)

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英)蕾秋·乔伊斯


离开南布伦特后,哈罗德遇到了一个穿睡衣的男人,在小碟子上放食物喂刺猬;他走过马路对面,避开街上的狗,突然看到一个年轻的纹身女孩对着某间房子二楼的窗户大声吼:“我知道你在的!我知道你能听到我!”她来回踱着步,不时踢一下墙,整个身体因愤怒而微微发抖。每次看起来快要放弃的时候,她又会拐回来,再次喊道:“艾伦你这个混蛋!我知道你在上面!”他还经过一张被人丢弃的床垫,一个支离破碎的冰箱剩下的零件,几只不配对的鞋子,很多塑胶袋,还有一个车轮的轴心盖。人行道再次变窄,从马路收成一条羊肠小道,他终于又回到蓝天下、树篱间,看到厚厚地长着蕨草树莓的田埂,大大松了一口气,连自己都惊讶怎么会这么如释重负。

他将剩下的饼干吃掉,虽然有几块已经碎了,还有一股洗衣粉的味道。

这样走够快吗?奎妮还活着吗?他不能停下来吃饭睡觉。他必须一直走。下午走下坡路时,哈罗德感到右边小腿后侧的肌肉时不时就刺痛一下,髋关节也不太妥当了,连抬脚的动作都慢下来。他双手撑腰,不是因为酸痛,而是感觉需要一点支撑;又停下来查看一下脚上的纱布,给水泡流血那只脚换了一张新的膏药。

小路一转,开始上坡,然后又往下倾斜。有时候身边的山岭、原野通通都看不见了。他完全忘了自己在哪里,只想着奎妮,想着她过去二十年的生活是怎样的。她结婚了吗?有没有孩子?在信里她还保留着她娘家的名字。

“我能将‘天佑女王’反过来唱”,有一次奎妮这么告诉他。她还真唱了,嘴里还含着一颗薄荷糖。“还有‘你不送我花了’。那首‘耶路撒冷’也差不多可以反过来唱。”

哈罗德笑了。不知道当时他有没有笑出来。一群嚼着草的母牛抬头看见他,把嘴巴停下;有几头向他走近,刚开始还很慢,渐渐却开始小跑,硕大的身体眼看着会停不下来。哈罗德真高兴自己在路上,虽然双脚有点受罪,挂在手上的塑料袋有节奏地打在大腿上,在手腕上勒出一圈发白的痕迹。他试着把袋子架在一边肩膀上,却总是掉下来。

兴许是袋子里的东西太沉了。哈罗德突然想起了儿子,小小的,站在走廊上,肩上背着新书包。他穿着灰色的校服,肯定是第一天上学。戴维和爸爸一样,比同龄的小朋友高那么几英寸,给人一种比他们大几岁,或者是特别壮的印象。他抬头看住哈罗德,靠着墙说:“我不想上学。”没有眼泪,也没有死死抓着爸爸的裤脚不放。戴维说话的方式简洁,很自觉,很可以消除听话者的疑虑。哈罗德回答道——是什么?他说了什么?他低头看着这个儿子,他想给他一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是的,生活就是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也许他是这么说的。或者“是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又甚或是“没错,但生活有得意的时候,也有失意的时候”。若他虽然找不到话,但将戴维揽入怀里,那就更好了。然而他没有这么做。他什么都没做。他这么真切地感受到孩子的恐惧,却不知道怎么办。那天早上他的儿子看着自己的爸爸向他求助,他却什么都没给到他。他躲进车里开车上班去了。

为什么要想起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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