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美国的政党领袖们在维持权力和加强党内纪律时并没有遇到太多的问题。2010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的裁决中,取消了对竞选筹款的限制,私营企业可以作为政治行为体介入,名为“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新型组织应运而生。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不能和他们支持的候选人协同行动,但在2012年的竞选活动中,显然所有总统候选人(甚至是共和党党内提名的所有竞争者)都得到了一个或多个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大量资金支持。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实际上是一种新型政治权力行为体,同时也是政治权力分裂的又一例证。它的捍卫者认为,它只是那些想要为政治注入更多竞争的人所掌握的又一合理武器。乔尔·M·戈拉是一名法学教授,他曾帮助游说团体抵制公开捐赠者信息的要求。他说,许多要求公开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信息的法规都不过是“在位者勒索保护费”的一部分。如戈拉所说:“这些法律限制了冷门候选人,既包括自由的‘左翼’冷门候选人,也包括保守的右翼冷门候选人。”事实上,商人利奥·林贝克2012年就成立了一个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其唯一的宗旨就是把那些林贝克认为已经不再响应选民诉求的当权者赶下统治舞台。正如《华盛顿邮报》的保罗·凯恩所报道的那样:“大多数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目的在于增加其支持的候选人获胜的机会或击败意识形态上的对手,而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显然不同,它的目标是推翻当权者,不管这个当权者来自民主党,还是来自共和党。为什么不呢?(林贝克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帮助新的候选人击败了两名资深的共和党人和两名老民主党人,他们四个人做众议员的时间加在一起近65年。”尽管林贝克的资金有限,他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资金也趋于耗尽,但该委员会的发言人还是以胜利者的姿态表示:“我们已经证明了我们的设想是可行的。”
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或许是个别的美国现象,但全球范围内,金钱对政治结果的推动作用显然日益增强,就像曾经的意识形态一样。不过,意大利的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泰国的他信·西那瓦和突尼斯的本·阿里等人的例子都表明:当今时代,仅凭金钱是远远无法阻止权力渐渐流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