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李宗仁所采取的行动,一月二十三日,听到中共广播声明:(一)与南京政府谈判,并非承认南京政府,乃因其尚控制若干军队;(二)谈判地点,俟北平解放后在北平举行;(三)反对彭昭贤为南京政府代表;(四)战犯必须惩治,李宗仁亦不能免。
一月二十四日,李宗仁为了进一步表明其企求和平的诚意,特饬行政院:(一)将各地“剿匪总司令部”一律改为“军政长官公署”;(二)取消全国戒严令。接近前线者,俟双方下令停止军事行动后再行取消;(三)裁撤“戡乱建国总队”;(四)释放政治犯;(五)启封一切在戡乱期间因抵触戡乱法令被封之报馆、杂志;(六)撤销特种刑事法庭,废止刑事条例;(七)通令停止特务活动,对人民非依法不能逮捕。这就是所谓的“七大和平措施”。
这些措施,行政院表面上都接受,但是不同意取消戒严令。行政院的发言人说:“开释政治犯与戒严法系属二事,触犯戒严令不能称为政治犯。戒严法所规定之事项,无一为政治犯性质。在戒严地区负责当局,为维持治安与秩序起见,自应按照戒严法办理。”
一月二十七日,李宗仁致电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请迅速指定和谈代表与谈判地点。并谓南京“政府业已承认,以贵方所提的‘八项条件’作为和谈的基础”。李宗仁此时试图以自己的“法统”地位来对抗蒋介石的“党统”控制,所以承认以毛泽东主席所提八条件作为和谈基础一事,事前并未提交国民党中央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也未经孙科过目。结果李电发出以后,溪口即有长途电话同孙科接触。孙科唯蒋之命是从,一月二十八、二十九两日,内阁要员悄悄离开南京到上海去了。一月二十九日,农历元旦,立法院院长童冠贤向李宗仁建议,代总统应于是日慰劳首都卫戍部队,以示体恤前方将士之意。但原定每名士兵发给现洋一元,因中央银行南京分行没有现金,未能拨付,因而慰劳之举,临时作罢。是时留在南京同李宗仁度岁的国民党元老,仅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前司法院院长居正两人而已。
是时在溪口同蒋介石在一起的除蒋经国外,还有张群、陈立夫、郑彦芬、黄少谷等,蒋介石决定将国民党中央常会移往广州举行,俾与孙科的行政院密切联系。蒋作此部署,无非是要孤立李宗仁,使其不能代表南京政府以与中共进行和谈。
一月三十一日,华北“剿总”总司令傅作义与中共方面签订十三项协定,宣告北平和平解放,在国民党内起了一定的影响,如浙江省主席陈仪,就曾想以北平解放的方式,要汤恩伯在上海照样炮制。汤密报蒋介石,蒋开始对陈仪异动密切注意。二月二十一日,汤诱陈去上海,指为“通共有据”,加以逮捕。此事始终未使李宗仁闻知,成为蒋、李交恶的因素之一。
二月一日,李宗仁欲作最后的努力,挽留孙科内阁回到南京,特于上午九时专机飞沪。同行者有程思远、甘介侯等人。十时,专机在龙华机场降落时,仅有吴忠信、吴国桢、朱家骅、方治(1897—1989,国民党重要的党务活动家、CC系把守宣传口的主将。曾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教育部国民党党部主任委员、国民党总裁室秘书、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主任委员等要职。1949年退居台湾。)、潘公展等人迎接,孙阁成员竟无一人到场。李宗仁先到林森路(今淮海中路)一一〇五号黄绍竑宅休息。十时许,李往访上海名流颜惠庆、章士钊、江庸(1878—1960,近代法学家、社会活动家、文化名人。1938年7月被选为国民参政会参议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请他们以私人资格北上,呼吁和平。彼等表示,甚愿予以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