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也为香港兴中会制定了章程。
香港兴中会章程上有这样一段话:
夫以四百兆人民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本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乃以政治不修,纲维败坏,朝廷则鬻爵卖官,公行贿赂;官府则剥民刮地,暴过虎狼。盗贼横行,饥馑交集,哀鸿遍野,民不聊生。呜呼惨哉!
这段话自“政治不修”后,是原来檀香山兴中会章程中所没有的,原来章程中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显然,到香港兴中会时,革命党人对清政府的不满情绪已经大大加强。
关于兴中会的宗旨,香港兴中会章程除了继续保持檀香山兴中会章程“振兴中华,维持国体”的提法外,也增加了大量内容,迸一步强化了对清政府的批判。同时,章程的其他各条的内容也大大增加,较檀香山兴中会章程更为具体。
此外,香港兴中会章程还对檀香山兴中会章程个别字句做了细微的改动,但却透露出某些思想变动的信息,如将“中国积弱,非一日矣!”改为“中国积弱,至今极矣!”其不满情绪更为强烈;又如将檀香山兴中会章程中的“近之辱国丧师、剪藩压境”几个字去掉,并把“不齿于邻邦”改为“不齿于列邦”,这大概与孙中山试图寻求日本的帮助有关。再如将“夫以四百兆苍生之众”改为“夫以四百兆人民之众”,将“用特集会众以兴中”改为“用特集志士以兴中”,则反映出兴中会成员构成的变化及民主主义色彩的加强。事实上,香港兴中会章程第七条规定,“无论中外各国人士,倘有心益事,肯为中国尽力,皆得收入会中。”以上这些变化,都反映出香港兴中会较檀香山兴中会民主革命的色彩更强一些,更能起到号召起义和唤醒民众的作用。
应该说,从檀香山兴中会到香港兴中会,并不是同一事情的简单延续,而是孙中山在反清革命事业上跨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
香港兴中会成立后,孙中山便决定在广州发动武装起义,希望在两广地区建立一个独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为此,孙中山在广州设立起义机关,组织扩充会员,制订作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