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观念的批判(2)

解放土地:新一轮土地改革 作者:蒲坚


对人的认识,是对人内世界对立统一的认识,即对灵与肉统一的认识,也是对人外世界对立统一的认识,即对人与环境统一的认识。不同逻辑演绎出的人的定义,只说明我们对人自身的认识远远不及我们对人以外的世界认识来得深刻,空留下无限的空间让现实的人去填充、丰富、创造。或许斯芬克斯那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谜语更能形象地道出人的复杂性:“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晚间用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世界中,这是唯一变换不同数目的脚来走路的生物。用脚的数目最多的时候,恰是速度最慢、力量最小的时候。谜底就是“人”。

当今世界,人口膨胀,全球化力量渗透得无所不在,对大自然的无节制掠夺和践踏,造成全生态环境的恶化。我们意识到,在向外从大自然索取自由的过程中,我们正在付出牺牲自我内在自由的高昂代价。随之而来的是,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和冲突凸显,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侵略和剥夺,造成人的惶恐感、异化感、孤独失衡感,通过心理机制的燥裂,必然在现实人的人格、本质等方面强烈反映出来。不重视这些由时代和社会变型决定的人的存在和本质所表现出来的新特征和内涵,从而发展出认识的新逻辑,我们就不能对当下进行突破,进行创造,进而升华和完善。正所谓:“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人与土地的联系恐怕是人类社会千万种联系中最自然的联系。这是一种全面的联系。对土地的爱恋与尊重是人类应有的最基本、最纯粹的态度,是认识和理解土地的关键点,是建立和谐人地关系的基础,也是再造人人和谐关系的前提。要回到完全意义上的土地,而不是片面经济的或是单纯某种眼前利益的土地。重新审视土地的美学意义、伦理意义,时刻对土地保有科学的解读和生命系统的呵护,神圣履行对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要正确厘清人与土地的隶属关系,而不是自以为是地、贪婪地占有。

土地先人类而在,更永恒地属于未来。土地没有未来,人类就没有未来。人类隶属于土地,依赖于土地,而不是相反。每一个国家的历史某种意义上就是土地存在和占有的历史。土地在奉献给了人类无限的可能性的同时,唯独没有把它自身的权属让渡给人类。人类可以和土地共生共存,但不可以非理性地占有土地,尤其是不能为只有有限理性和有限生命的人独有。当我们的研究无法绕开所有制的时候,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先前“摸着石头过河”所探索和实践的道路与新时期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并不完全一致,因而需要保持逻辑一贯,找到新的方向。我们必须牢记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新内涵,并将马克思“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伟大的理论预设纳入土地信托化研究的宏观架构,把人、土地和所有制整合到统一的共同范畴之中。事实表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传统概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真实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以不能科学划定边界的公有和私有来区分事物发展的所有制属性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超越狭隘的占有观念,对公有制的真正内涵和私有制的原始作用,也就是对占有与生存进行新的诠释,对所有制的形式进行革命的现代性思考,既是对人自身的重新认识,也是现实改革的必要。弗罗姆在《占有还是生存》中说:“现在占统治地位的人的性格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一个新社会才能建成。 ”

不管如何,要把经济效率、社会公正和个人自由三者完美地统一起来,正在成为中国人民的理想,而中国梦则是这个理想投射在不同时空的影子。事实上,我们正不知不觉地行进在这样一条注定是光明又崎岖的路上。然而,要将生产力的不断提高转变为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相对合理的普遍生活提高,仅仅囿于既成的模式或用与社会制度逻辑相悖的理论来指导未来的改革和创新,显然是力不自胜的。与土地相关的所有制、流转方式恰恰就面临着这样的尴尬和挑战。土地的财富本质来源于土地生产力。土地生产力表现为3个方面,即土地的物质生产力、社会生产力和知识生产力。土地的物质生产力是由土地本身的自然物质及其所关联的自然环境的综合要素共同作用形成的天然生产力。土地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联起来”的、协作的生产力,土地作为生产关系调适的纽带与资本、市场、组织力等之间的协同的生产力。土地的知识生产力表明人类的知识来自于“天垂象”,来自天地的茵蕴摩荡在人思想中的概括反映,反过来,人类知识性发育为土地注入新的生命活力,从而建立起知识与土地之间的辩证关系,结果是,每一次土地生产价值的提升和成本降低的背后,都可以看到知识量的变化。这才是现实土地流通和城镇化面临的真正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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