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土地概念认知历程
人类对土地的认知大概经历了 4个阶段:第一阶段,土地是土壤,是地球表面疏松的、有肥力的、可以生长植物的表层部分;第二阶段,土地是不包括水面的纯陆地部分;第三阶段,土地包括陆地和水面,即地球表面除海洋之外的陆地及其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陆地水面;第四阶段,土地是自然、文化、经济社会的综合体,“土地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及基础地质水文和植被。它也包含这一地域范围内过去和目前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它们对目前和未来人类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响”。其中,第一、二阶段认为土地是大自然为了帮助人类,在陆地、海洋、空气、光和热各方面所赠予的物质和力量;到了第三个阶段,土地被定义为由地球一定高度和深度的岩石、矿藏、土壤、水分、空气和植被等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即陆地及其自然附属物;到了第四个阶段,土地的概念逐渐完善,“现实的土地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自然综合体了,而是一个由各项自然因素并综合了人类劳动成果构成的自然、经济综合体” ,人们已逐渐意识到土地具有物质性、知识性和社会性三重属性。
(二)土地的属性
土地的基本属性表现为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物质性是土地存在的基础,社会性是土地的现实性,知识性是土地和人性的完美结合,是土地的本质属性。
1.土地的物质性
物质性是土地的一种存在方式,以物质实体的形式存在或出现。而物质实体可能是由自然因素形成的,也可能是经知识的力量或二者的综合作用形成的。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土地仅指地表陆地面,不包括海洋,这里说的地表陆地是自然因素作用的产物。在现实中,土地经自然和知识因素或二者综合作用形成,因此土地物质实体实际上是由地表各自然要素,如气候、生物、土壤、地质、地貌、水文等(这些要素的整合称土地自然物),和以物理状态存在的社会经济要素,如建筑物、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等(这些要素亦称土地改良物、土地附着物或定着物,通称土地资本物)所组成的以自然状态存在的矛盾体,或简单地说,土地是一种综合的自然资源,与大气、水、生物、矿产等单项资源相比,土地对人类生存来说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广泛、最重要的。澳大利亚的克里斯钦(Chrestim)等人把土地称作“真正的资源”。资源是土地的最主要性质和过程,即能用来满足人类自身需要和改善自身的环境条件。作为“真正资源”的土地具有下列基本特征:整体性。土地是由气候、土壤、水文、地质、地形、生物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组成的综合体,土地资源各组成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完整的资源生态系统。人类不可能改变一种资源或资源生态系统中的某种成分而使周围的环境保持完全不变。同时,生态系统绝不是孤立的,一个系统的变化不可避免地要波及别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