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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革命(9)

从黎明到衰落:西方文化生活五百年,1500年至今(套装上下册) 作者:(美)雅克·巴尔赞


虽然您不知道,陛下,但他对您充满了热爱,视您为上帝的化身。

——费奈隆在《致路易十四的信》中自称(1714年)国王们啊,你们是神。

——波舒哀在卢浮宫的布道

同时这理论也设置了条件:国王面对他的职责必须诚惶诚恐,治理不善就要遭殃。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治国无方而使百姓受苦,那是因为百姓自己犯了罪因而受到惩罚。如果他们感到悔恨,祈求上帝给予救赎,那么若他们应该得到救赎的话上帝就会准许。国王不是凡人,是“子民之父”;他不是人民的代表,而是他们的体现,所以国王在敕令中自称朕(我们),而非我。这套体制之所以可信是因为基督教也是绝对君主制。《圣经》中的每个故事和规诫都表明作为王中之王的上帝是以他的意志来统治宇宙的。祈祷向主发出,请愿则是向国王陛下发出。君主制和一神教相契相合,天堂里没有像多神教神祇间那样的争斗。

无神论者认为这都是幻想,但他自己也不应幻想“有理智的人”不会真心相信这种神权的保证。当思想家和大众都同意一种对世界的理解时,认为他们都失去了理智是愚蠢的想法。只要看看马克思主义者或伊斯兰教的信徒对他们教义的态度即可明白。和他们一样,17世纪的神权论者也找出了实际例子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想想马克·吐温,他宣称:“君主制是彻头彻尾的海盗行径。”在他出国旅行的日记中,他不断地这样痛骂。他这种教条式的主张有助我们了解17世纪时多数人对他们的国王及其神权的看法:他们像马克·吐温一样执着于自己的信念,他们坚信现行的制度及其理由是唯一合理的,其他的都是荒谬和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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