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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切尔:非国大是恐怖组织!(2)

曼德拉:漫漫自由路 作者:(美)丹尼·谢克特


以下是曼德拉面临的指控:

★根据《南非压制共产主义法》第44条(1950年),指控被告犯下一项旨在进一步实现共产主义目标的罪行;

★一项违反《南非刑法》(1953年)关于禁止任何人以有组织地蔑视法律和国家为目的,征募或接受任何钱或物的法规;

★两项蓄意破坏罪,为下列行为交付或资助或设法取得佣金:

☆在南非共和国国内和国外征募人员,在以下方面对所征募人员加以指导和训练:

a) 准备、生产和使用爆炸物,以对南非共和国实施暴力和破坏罪行(准备、生产爆炸物,根据所提交的物证,其中包括210 000枚手榴弹、48 000枚杀伤性地雷、1 500个计时装置、144吨硝酸铵、21.6吨铝粉和1吨黑火药)。

b) 作战技术,包括在南非共和国内进行游击战和有目的的军事训练。

☆进一步实施暴力和破坏行为(包括1961~1963年实施的193桩恐怖主义罪行)。

☆在南非共和国开展游击战。

☆在涉及南非共和国的事务上对别国军队提供协助。

☆在南非共和国参与暴力革命,该被告曾伤害、损害、破坏、废损、击毁、阻碍或危及:

a) 公共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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