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记忆:自我辩护的历史记录者(3)

错不在我 作者:(美)卡罗尔·塔夫里斯


这个小故事道出了有关记忆的3个重要事实:第一,要搞清楚一段记忆是否真实有多么困难,某段完整的记忆包括它的细节,有时可能是完全错误的;第二,即便是很有把握的、完全肯定是准确的某段记忆,也不意味着这就是它的本来面目;第三,那些支撑我们当前感受和想法的记忆有可能是完全错误的。“我有很多关于我父亲的回忆,”卡罗尔评论道,“他是一个热心的人,风趣而又甘于奉献,他喜欢给我读书,他会带我翻遍整个图书馆,他喜欢做文字游戏。因此,对我而言,推测(不,是回忆)他是那个给我读《奇妙的字母O》的人,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记忆的隐喻,适合于我们当今这个科技时代。几个世纪以前,哲学家们曾经将记忆比作可以在上面留下印迹的柔软蜡片。随着印刷时代的到来,人们开始将记忆比作将事件保留下来以备提取的图书馆。(处于某个特定年龄段的我们仍然会持这样的看法,我们会抱怨向已经凌乱的大脑再“提交”信息这件事。)电影和录音机出现后,人们开始将记忆比作摄像机,可以记录下出生的瞬间并自动地录制后来的每一刻。今天,我们将记忆比作电脑,尽管我们一些人希望能够更加方便地随意存取信息,但我们仍然假定周围所发生的一切都会“被存贮”。你的大脑可能并没有显示所有的记忆,但是它们都存贮在那里,等待着你某一天会来提取、欣赏。

有关记忆的这些隐喻,被广为流传且不断得以强化,但它们未必是正确的。记忆不像在某个考古遗址发现的尸骸,埋藏在大脑的某个地方;记忆不像那些用来做色拉的小萝卜,我们不能将它们从土里连根拔出;而且,即便它们被拔除,也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我们不能记起自己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情,我们只是选择那些重要的事情来回忆。(假如没有遗忘,我们的意识就不能有效地工作,因为它们和混乱的精神世界搀杂在一起——例如上周三的气温、公交车上令人厌烦的谈话、所拨打的每一个电话号码);而且,恢复记忆不像回收文件或重放磁带,它就像让人们观看几个不相干的电影镜头,然后让他们指出余下可能的情节。我们可能会采取生搬硬套的方式再现诗歌、玩笑或者其他信息,但是当我们对复杂的信息进行回忆时,我们会对其进行加工,以便与故事情节相吻合。

由于记忆是可以重新建构的,它很容易被虚构。例如,把在别人身上发生的和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混在一起,或者你记住了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在建构记忆的过程中,人们会从许多来源获得信息。在回忆自己5岁生日的聚会时,你可能会有一个直接的记忆片段:你的弟弟把手指戳在蛋糕上,把蛋糕弄坏了。但是,你还可能加上一些信息,例如,你后来从家庭的故事、照片、家庭录像中得到的信息,以及在电视上看过的生日聚会场景。你会将所有的片段编织在一起。假如有人对你实施催眠,让你返回你5岁生日的聚会现场,你会讲述一个生动的故事,但这个故事会包含许多当时聚会时根本没有发生的细节。之后,你便不能将自己的真实记忆同从其他地方获得的后继信息区分出来。这种现象被称为“来源混淆”(source confusion),也就是广为人知的“我从哪里听到的”这类难题。5类似的问题还有:我读过它吗?我见过它吗?有人告诉过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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