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 技术(2)

人文通识课Ⅱ:中世界时期 作者:(美)罗伊·T·马修斯


农业

·土地分成两部分的庄园(bipartite estate,后来叫采邑[manor])将土地分割如下: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四十的土地留归领主贵族,其余地产则由农民自耕。这种类型的采邑制使领主贵族得以酬报封臣,而封臣则支持他们图利。

·通过开垦林地、沼泽地排水,将更多更大片的土地用于种植。

·许多地区从两田制改为三田制,即一个采邑每年种植其三分之二田地,通常一次在春季一次在冬季收成,而三分之一的田地则休耕。以往通常每年只种一半田地。

·重型铁犁,用一块模板将犁铧掘起的土壤翻转过来,这种铁犁已在大地产上使用(但恐不曾普及到普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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