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妓女和口红(2)

吾家小史 作者:余秋雨


我看着他,立即明白了。刚才我看这个女青年的时候真还觉得几分眼熟呢,不错,她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姜沙,只是小了一代。

“像谁?”杨长勋问我。

“一时说不明白,”我说,“以后慢慢再给你说吧。”

“有一个妓女在读《文化苦旅》”,这句话如果是事实,也不至于掀起对《文化苦旅》和作者的声讨吧?但在上海,这种声讨快速形成,并推向全国。

按照文章大批判的逻辑,《文化苦旅》转眼上升为“妓女读的书”。我收到大量读者来信,说自己受了污辱,强烈要求我通过官司来为他们洗刷。但我知道,这事打不得官司。难道要法院证明没有妓女读过这本书?我可以肯定,如果要追问那个写文章的上海人:是哪一个妓女?他一定不会说;再问:是否认识那个妓女?关系如何?他也不会说。

谢晋导演气鼓鼓地找到我,大声为我辩护,说中外历史上很多妓女的人品、文品都很高,为此,他还要拍电影来表现。我很感谢这位大导演,但也明白他的辩护思路错了。

这件事情的特殊意义,是突然唤醒了上海街市间曾经忙碌了一百多年的小报文痞、情色讼笔。那个被我绝交的左派编剧更是兴奋,觉得终于等到了给我“写回信”的机会。他十分内行地分析,妓女的手提包里一定放有口红,《文化苦旅》既然放在一起,也就成了“文化口红”。从此,很长时间,批判“文化口红”成了他的主业之一。

当时的上海文坛,除了谢晋导演继续气鼓鼓地毫无办法外,百岁老人巴金躺在病榻上也遭受到报刊辱骂,而他还在听人朗读我的书,我的那些“文化口红”。黄佐临先生则给我留下了“让他们骂去”的遗言,已告别人世。再也没有人理会这些过时的人,大家热衷关注的,还是妓女、口红,口红、妓女……洋溢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和欢快。

事情看来不大,却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我看了一阵,得出一个结论:上海,真的必须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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