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4~1995年辛普森杀妻案的庭审过程中,控方和辩方都犯了这类错误。在法庭上,双方律师都用错误的条件概率误导过陪审团。
在庭审的最初10天内,控方举出了无数证据说明辛普森常对前妻妮可尔·布朗实施家庭暴力。这几乎是控方这10天诉讼的唯一主题。控方声称,辛普森曾多次殴打前妻,把她往墙上推,甚至当众指着妮可尔对围观群众说:“看,这是属于我的东西!”但问题是,辛普森虐待前妻与他有没有谋杀她有什么关系呢?控方的观点是,长期对前妻实施家庭暴力说明辛普森有谋杀前妻的动机。按照控方自己的说法就是:“一个巴掌可能就是谋杀的前兆。”
而辩方律师阿兰·德尔绍维茨则反驳说,就算这些家暴事件全部属实,也和谋杀没有必然关系,所以不应该被采纳。阿兰·德尔绍维茨后来写道:“殴打配偶的男性中,只有非常少的人最后真的会谋杀配偶,这个概率低于1/2 500。如果庭审需要,我们可以轻松地明确证实这一点。”
实际上,不管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在诱导陪审团考虑这样一个条件概率:在已知丈夫曾经殴打妻子的前提下,丈夫谋杀妻子的概率是多少。但是,正如统计学家I·J·古德所指出的那样,这个问题其实是错误的,陪审团应该考虑的并不是这个条件概率。
正确的问题应该是:在已知丈夫曾经殴打妻子,并且妻子确实死于谋杀的双重前提下,丈夫谋杀妻子的概率是多少。经过调查和计算,这个条件概率远远高于1/2 500。
为什么呢?让我们再次使用自然频率法,把概率和百分比转换成事件发生的次数。想象我们的样本是100 000个被丈夫殴打过的妇女。假设阿兰·德尔绍维茨的数据属实,那么这其中大概有40个妇女最终会被丈夫谋杀(100 000×1/2 500 = 40)。我们再假设,另外还有3个妇女被丈夫以外的人谋杀了(这是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于1992年发布的女性被谋杀的数据算出来的)。也就是说,被谋杀的43位女性中,有40个妇女是被对她们实施家暴行为的丈夫杀掉的。因此,在已知丈夫曾经殴打妻子,并且妻子确实被人谋杀的双重前提下,丈夫谋杀妻子的概率高达93%!
当然,这个概率并不是辛普森杀妻的概率。辛普森是本案凶手的概率到底有多大,还取决于很多其他的证据(包括对他有利的证据和对他不利的证据)。比如,辩方称警方曾陷害过辛普森,控方则称凶手的鞋印、手套、DNA都与辛普森相吻合等。
但是,这些证据影响你对最终判决看法的概率又是多少呢?我想这个概率可能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