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灵一次次被涂炭
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军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那就是杀人。驱使这一骇人举动的原动力,就是为了“出气”。农民起义固然有其历史合理性,但在许多诱人的名义下,把一切残暴手段视为天经地义,由此带来的恶果非常严重,使生活在这片国土上、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一次次地遭受屠杀。
在国家处在比较平稳的时期,政府杀人大部分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除非国家处在一个非常的动乱时期,在敌友难辨的情况下,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毫无节制地杀戮。而起义的农民兄弟们杀人,则是很大程度上只凭自己的好恶作为是非判断的标准,依此来决定他人的生死。
一处揭竿,全国蜂起。秦末、汉末、隋末、唐末、元末、明末农民起义和太平天国运动,起义军人数都在百万直至数百万以上。每一次起义后,官兵和起义军所过之处,就像刚刚冲过一股洪水,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毁灭了,残破殆尽,赤地千里,血流成河。除了双方军队互相残杀之外,死于战火、死于饥饿的百姓更是成片成片的。之后,全国人口往往下降一半。例如:秦末起义,死亡二千万,占当时总人口的三分之二;西汉末年起义中死了三千万人,占当时人口的五分之三;东汉末年起义中死了三千万人,占当时人口的三分之二;隋末起义中死了三千五百万人,占当时人口的五分之四;唐末五代时期的农民起义中死亡了3200万人,元末起义中死亡1000万人,明末起义中死亡2500万人。
太平天国的人马从最初的几万人,后来发展到拥兵百万,活动范围扩大到全国十几个省,历时十几年的时间,连年的征战,给社会带来的破坏尤其造成的人员伤亡是巨大的。据不完全统计,仅人员死亡就达到了3~4千万人之多,基本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死的人数相当。仅在太平天国内部因权力争夺发生的“天京内乱”,就造成太平天国内乱自相残杀者死亡人数达十万人之多。因此,从公元1741~1840年的一百年间,是中国人口增长最快的时间,从1.4亿增至4.1亿,但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至清末,死亡1.6亿人。
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无论是站在对立的哪一方,都是死的机会多,生的机会少,或是妻离子散,或是家破人亡。史籍有载,起义军所过之处,那些街上都有股怪味儿,不知是恐惧的味道,还是人临终的味道,反正都是血蒸发的味道。只要“事业”成功,对于起义的农民来说,杀戮、抢劫无辜百姓一样是不二的选择。
所谓的“千秋大业”,对于英雄好汉们以及那些政客军阀们来说,仿佛是乐此不疲的功绩,而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却是场无以复加的灾难。那时,人们所说“宁为太平犬,勿做乱离人”,的确不无道理啊!
暴力革命只是历史的一些瞬间,但它的确非常惨烈,决战双方的杀虐性都发挥到极致。诸如隋炀帝对起义者,曾国藩对太平军的大肆屠杀,不胜枚举。诚如唐代诗人韦庄在《秦妇吟》中所描述的那样:“千间仓兮万斯箱,黄巢过后犹残半。自从洛下屯师旅,……罄室倾囊如卷土。”官军平叛农民起义中的破坏程度也不亚于农民起义。
学会尊重每一条生命,是任何民族和国家走向成熟不可或缺的品质之一。在农民起义大爆发的时候,交战双方都以国家与人民利益的名义,轻易就把鲜活的生命供奉在了历史的祭坛上。这真是可耻加卑鄙啊!
人头不是韭菜,割了不会长出来。这样的农民起义军和王朝早晚是要倒大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