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的给定在这些定义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为区别对待提供了合理性:
私营医院里对主治医师的私家病人进行照料的护士并没有公立医院护士那样的权威;因此,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护士才能提出立即听令的要求。这就需要使用更隐蔽的控制方式。最常见的手段是使病人在某个或某几个就诊或治疗步骤中多等待一段时间。由于病人通常无法查验这种等待是否合理,这是护士控制病人对其所提要求的相对安全的策略,同时是一种向提出无理要求或因为其他原因令人生厌的病人的“报复”。(Roth 1972: 854–55;另参阅Schwartz 1975,第五章)
罗思的观察与我在医院急诊室里的(情非得已的)大量观察不谋而合。神志清醒的病人对自己为什么在那里给出理由,家属帮神志不清的病人给出理由,分诊护士理清各种理由并给出自己的理由,忙乱的救护区回响着理由的给定,因为给予者和接收者的不同关系对应着截然不同的给定和接受的理由。
《泰晤士报文学副刊》驻纽约记者迈克尔·格林伯格(Michael Greenberg)曾谈起自己和终身残疾的哥哥史蒂夫(Steve)在急诊室的一次经历:
他那天晚上惊慌失措地给我打电话。他在去卫生间的时候从楼上摔了下来,大声呼救了半天,才有邻居听到并把他扶起来。我立即赶到他的公寓,把他搀到医院急诊室。一位医院管理员将他的名字输入电脑,随后就皱起了眉头。显而易见,史蒂夫这几年来过这里不少次,却都只是“臆想的不适”。每次他都是被简单应付了事。这一次我们被放到名单的最后,也就是最轻微的病症级别。五到六个小时之后,我们被领到里面的一个房间,医务人员对史蒂夫的脑部做了电脑断层扫描。没发现异样,我们很快就回家了。(Greenberg 2004: 15)
一台电脑给出了有别于病人及其弟弟所给理由的信息;结果,他们在医院里等了又等。
急诊室里的理由给定展现了我在第一章所区分的所有四种关系职能,并在这四种行为中转换:开创新关系、确认现有关系、协商对当前关系的共享定义、修补受损关系。最常见的情况是,病人及陪同者接受医务人员对专家和患者的定义;作为遵命行事的病人,他们举止得体,接受医务人员给定他们的理由。病人只用名,医生却用姓(__大夫),这种惯例更强化了双方的不平等关系。
但患者或其代言人有时会对关系的定义进行协商。例如,被放到“小病”名单上的患者请求医务人员认可自己病情的严重性。一方有时会给出理由,试图修复受损的关系——例如,医务人员一开始将某位大人物或神经紊乱症患者怠慢为一般的酒鬼,在获悉实情后表示歉意。作为一位大学医院急诊室的病人,我有时会发现自己的待遇——以及与医务人员关系的普遍定义——有了突然的改善,这发生在医务人员了解到我是这所医院所在大学的教授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