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2:不做太多评判
心理医生的原则是“不做任何评判”,特别是道德评判。在他们眼里,没有变态,也没有犯人。
在亲密关系里,肯定做不到“不做任何评判”,但“不做太多评判”是可以的。
人们特别喜欢把自己的判断和道德观强加给亲人和爱人。大概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他们能影响的只有他们,所以抓住不放。
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会遭到批判和反对,最后必然是他/她闭嘴,交流就此堵塞。
很多父母抱怨子女对他们说谎,也有人抱怨伴侣不爱和自己说话。多多少少是因为对方真实的表达得不到接纳。
减少谎言的唯一办法就是宽容。如果一个人无论说什么,都不会遭到非议和攻击,他自然敢说真话。而在一个道德标准越高的环境中,谎言就越多。
原则3:把他/她当作一个人
无论这个人是你的爱人还是子女,他/她首先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康德说:“人是目的,而不是实现目的的手段。”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实现你意愿的工具,他有他自己的意志。
马丁·布伯提出的“我和你”启发了许多心理咨询师。他认为,只有当“我”放下预期和目的,以“我”的全部本真与一个人建立关系时,“我”才会与这个存在的全部本真相遇。这种没有掺杂任何预期和目的的关系,才是“我与你”的关系。否则,就是“我和它”的关系:对方沦为了“我”实现预期和目的的工具。
“我与你”建立的前提是:看到并尊重对方的真实存在。因为“你”便是世界,便是生命,便是神明。把对方当作一个有灵魂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满足你期待的社会角色,这样,你们之间才算不仅有名义上的亲密,而且有真正的亲密交流。
在西方文化里,神父和教堂曾在很长一段时间,承担了慰藉心灵的作用。人们在教堂祷告,或向神父诉说,是指向内心,指向灵魂的,因为在这个时候,他们从所有的社会角色撤出,只留下真实的自我,而上帝和神父是永恒包容他们的。
古代的中国文人,在烦琐的人世规矩中,则常常将自我寄情于山水。就像李白,最爱的交流对象是自然万物,他吟唱着“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潇洒又孤独。
好吧,如果在人间实在找不到惬意的对话对象,就偶尔和云说说话吧。
鉴于我们太多空洞又热闹的交流,对此千万不要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