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单是对于婚姻的看法,妈妈和自己同时代的人有很大的差异,关于离婚这件事她的看法更是与众不同。
“离婚不是件可以轻率决定的事,但如果两个人已经不再相爱,在一起所带来的痛苦多于快乐,这样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也许分开还比较好些。”妈妈常这么说。
妈妈来自一个没有人出现过离婚的家庭,虽然爸爸和家里安排的妻子离婚,但这是在爸爸认识妈妈之前很久的事。离婚在她的时代并非不可能,但是很少见。即便夫妻住在一起比离婚还痛苦,但是他们还是会在一起,这就是那个时候社会的规范。
妈妈有一个干女儿叫海伦,在我们全家于1949 年搬到香港不久,她认识了威廉而想和丈夫汉克离婚。当时,海伦和汉克已有个五岁的女儿依琳。
这样的决定对海伦的家庭是一个巨大冲击。首先,在当时的社会环境,离婚还是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事,让人不齿;其次她的家族里有人有过外遇,但从没有人离婚。
更糟的是,海伦想和汉克离婚后,便立即和威廉结婚。
束手无策的海伦父母,希望身为海伦义母的妈妈能劝劝海伦,让她放弃这个极为“荒唐”的事,妈妈也答应和海伦谈一谈。
在和海伦谈心之前,妈妈决定先和海伦的父母沟通她自己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因为她的想法和他们很不一样。妈妈反对海伦离婚是基于良心而不是道德。
妈妈认为海伦不该在此时提出离婚抛弃汉克,因为他才刚刚远离家乡来到香港,在这里无亲无故,几乎连一句粤语都不会讲。
一如预料,妈妈并没有说服海伦,她还是和汉克离了婚,与威廉结婚。
即使很多亲友都没有出席,爸妈还是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因为妈妈觉得自己终究是海伦的义母,还是应该去参加。
海伦离婚之后,爸妈还是常和汉克见面,待他就如家人一般,并告诉他,我们家就是他的家,一个永远欢迎他的地方。妈妈经常邀他来吃饭,逢年过节的时候,比如农历新年、中秋节,也一定请他来家里团聚。
我相信汉克也把我爸妈当成家人看待,这是妈妈所希望的,然而对我和葳姐来说,汉克就是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