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将这些有关欧洲的相互矛盾的含义铭记于心的同时,我希望以一种更加通俗、经验主义—我能斗胆说英国式或者英格兰式吗?—的方式来问这个问题。在哪些方面,英国与欧洲大陆国家之间的差异要大于欧洲大陆国家自身之间的差异?在哪些方面,英国与其他国家—美国、加拿大或者澳大利亚—的相似度要高于其与那些欧洲国家的相似度?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通常是“历史”。我们的历史长期以来一直是以英国—或者说英格兰?—例外主义的故事加以讲述的。这是一个分离的故事,从近海岸的岛屿从大陆分离开始,但是接着百年战争结束后出现了政治分离。这是一个温暖人心的故事,组织机构、普通法、议会和独特的主权观念缓慢又稳步的自然发展,授予了议会权力。休·盖茨克尔(Hugh Gaitskell)认为,如果英国和法国、德国一样加入欧洲大陆的共同体,这“一千年的历史”会受到威胁。屈维廉(G. M. Trevelyan)、阿瑟·布莱恩特(Arthur Bryant)、温斯顿·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和费希尔(H. A. L. Fisher)在优美的散文中讲述了这个故事。最初的历史观可以追溯至维多利亚时代晚期的英国,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仍然具有重大的影响。
比如,在1997年1月,一个对欧洲持怀疑态度的读者在致《每日邮报》的信中写道:“我们似乎离丧失主权、丧失独立、丧失不止一千年乃至从第一次有人争取保护该国不受侵略算起的历史,只有一线之差。”或者听听亚裔英国人汤姆·帕特尔(Tom Patel)怎么说吧,他是一名同性恋,刚刚和爱人约翰·史密斯从科孚岛度假回来,他对亚斯明·阿里巴海—布朗(Yasmin Alibhai-Brown)说:“你懂的,我们英国人太不容易了。他们与我们不一样。我和约翰悄悄拥吻的时候,与我们在英格兰拥吻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我们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那种败坏道德的气息。我们是一个岛屿上的民族,我们与这些农民不一样。”
所以说,英国或者英格兰例外主义的信念深入人心。现在历史学家的问题肯定是:英国例外主义有多例外?实际上,如果你关注其他欧洲国家的历史编纂学,你会发现例外主义是正常现象。每个国家的历史编纂学关注的都是该国独特的东西。大多数欧洲国家的例外主义与一些理想化的“西方”或者“欧洲”常态进行比较,在这方面,经常提到的例子是法国和英国。每个东欧国家的历史编纂学也都有这些要素。
这也取决于你拿哪个欧洲与我们进行比较。如果你就是拿英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最初六个成员国(继承了罗马和神圣罗马帝国—即加洛林王朝—大批共同遗产的国家)进行比较,那么英国的确显得例外。但是如果你拿英国与目前欧盟的其他14个成员国或者即将成为成员国的20个国家又或者在今后十到十五年内可能成为成员国的30个国家进行比较,那么英国一点也不显得例外,因为这些国家的历史本身就有巨大的差异。
此外,在过去二十年间,休·科尔尼(Hugh Kearney)、杰里米·布莱克(Jeremy Black)、琳达·科利(Linda Colley)和诺曼·戴维斯等历史学家对于英国或英格兰例外主义的重大论述作了大量的解构。大多数这类解构都不是在过去中寻找新东西,而只是促进关注点的双重转变。首先,它使关注点转向了大不列颠群岛的整个历史。其次,它在更大的欧洲框架中审视我们的国家历史。杰里米·布莱克的工作特别有助于系统地比较欧洲大陆各国的经历。比如,他提醒我们一些欧洲的民族也信奉新教(Protestantism)—实际上是其中的一两个民族开创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