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有着清晰的精神遗产—它横跨了德国包豪斯运动、乌尔姆设计学院(包豪斯运动的战后继承人),还有博朗公司(乌尔姆设计学院最亲密的商业合作者)。这些现代派机构宣扬并实践了一种美学极简主义,并且试图剥除产品中多余的内容和装饰(尽管在他们内部,并不能就如何定义“多余”达成一致)。他们都寻求技术和艺术的嫁接融合。乔布斯在口头上希望苹果能为连接科技世界和自由艺术世界而努力,也只是包豪斯运动的口号在加利福尼亚的重复。正如包豪斯学校的创始人沃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宣称的:“艺术与技术:新的统一”。
包豪斯的设计观念激励了乔布斯的整个事业。1983年在阿斯彭(Aspen)的一个设计大会上,乔布斯提议说,和索尼沉重的高科技形象相对比,“新设计应该将包豪斯设计作为起点,并且应该更多地将功能性和真品质(本质)结合在一起”。乔布斯接着说:“(苹果)准备制造出高科技产品,而且我们会非常简洁地包装它们,让大家知道它们是高科技的。我们会把它们安置在小的包装盒里,让它们看起来美丽、洁白,就像博朗公司包装他们的电器一样。”
从各种可能性来说,乔布斯应该在阿斯彭之前就已经熟悉包豪斯设计了,因为包豪斯设计的理念(某种程度上说是修正过的)也体现在博朗公司设计的家用电器中。迪特·拉姆斯(Dieter Rams,博朗公司的传奇设计师),比其他任何人和观念都更多地塑造了苹果新产品的感觉和外观。拉姆斯喜欢用“更少,即更好”来形容自己的设计路径。自从拉姆斯1955年加入博朗公司,他一直与乌尔姆设计学院的教师合作。最终,拉姆斯创造了自身关于何谓好设计的信条。他的“好设计的十条准则”鼓励那些成长中的设计师去拥抱创新,设计出有用且对环境友好、周到而简单、易懂而耐用、可靠而低调的产品。拉姆斯希望他的产品就像英国管家那样:随时都能出现,但平日不可见、低调谨慎。
其中一位成长中的设计师就是伊夫。伊夫1967年出生于伦敦。自打他的父母在上世纪70年代购买了一只博朗的榨汁机,伊夫就一直被博朗产品优雅的简洁而吸引。“它就是榨汁机材料的本质。”伊夫在为拉姆斯最近的一本书作序时写道。伊夫对他的英雄的称颂,能帮助人了解苹果热衷“本质”和“纯粹”的源头。伊夫观察到“拉姆斯的天才之处在于他能够理解事物的本质,并且赋予它形式,这种本质甚至可以描述其存在的原因”。
现年79岁的拉姆斯曾宣称不喜欢(使用)电脑,但他非常称赞苹果继承了他的设计遗产(伊夫每次都会给他寄去新的产品)。几乎在每一次采访中,当被问及苹果时,拉姆斯总是对这家公司不吝赞美之词。拉姆斯也喜欢强调他自己的产品背后隐藏的精神,甚至宣称“我的设计哲学有点接近于‘禅’”。拉姆斯的产品一度在京都的建仁寺展出。
包豪斯设计也继续存在于苹果的其他方面。除了极简主义,包豪斯设计也热情拥护实用主义—这在那个时代可谓是革命性的,即形式要服从于功能(译注:又译为追随)。包豪斯对“功能”的热情是日后苹果对“本质”的热情的先声。功能主义让现代派的设计产生了一种在粗鄙的商业市场之外工作的幻觉—似乎,他们的工作是在寻求真理。这赋予了他们一种自治的感觉,让他们将自己提高到诗人和艺术家的行列:他们并不只是大公司手中的一枚“棋子”。在那篇最好地解释了为何苹果公司会让消费者着迷的文章里,米赫尔提到包豪斯的意识形态,即要成为包豪斯建筑师值得关注的对象,一个人首先必须有资格成为一个“现代人”。功能主义者提及用户时,从未准备考虑用户的愿望、需求和他们基于自身价值的需要。每个作为个体的消费者,只有当他们成为现代主义者时,才具有功能性或者美学问题上的合法地位。而现在这些个体的消费者正变得“非人”。这是符合逻辑的—既然形式被宣告内化于功能性的解决方案里,那就没有理由去严肃考虑消费者或者用户对形式和功能的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