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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天下帝国:关键性的秦汉时代

说中国: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共同体 作者:许倬云


秦始皇统一中国,二世以后刘汉代秦,先后两个大帝国的体制,奠定了“中国”与“天下”两个观念的内涵。许多中国的主流民族自称为“汉族”,也就是从“汉代”这个名称延伸而来的。因此,这一时代的变化,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关键性的意义。本章将在天下国家的体制、普世性文化的确立和内外关系各方面,分别讨论这一个关键时代的大转变。

我们先考察“中国”和“天下”这两个名词的演变。战国时代,孟子已经说过:“天下乌乎定?定于一。”因此,在孟子心目之中,当时七国时代的纷争终究会统一为一个天下。孟子也谈到“中国”,例如上章引用《孟子·滕文公上》,提起他和陈相的辩论,是以北方为“中国”,而楚国则是南方的蛮夷。在这个意义上,天下和中国并不完全等同。战国七雄中,楚国代表南方挑战中原—春秋以降“尊王攘夷”排斥的对象主要就是楚国。此外,偏居西边的秦国和远在北方的燕国,从中原的眼光看来,也只是中国的边缘。秦始皇统一之后巡游各处,立碑夸耀自己的功德,在这些碑文之中,“六合之内”“宇内”“天下”和“中国”掺杂着出现。显然在他心目当中,他已经将“中国”确定为相当于天下的地位。

不过,在文字比较完整的琅琊台石刻中,提到中国的疆域:西边到流沙,东边到东海,北面到大夏,南边到北户—即是秦廷以为的中国四周的边界。“流沙”当然指的是中国西北一带的沙漠,“东海”显然是中国东边的海岸线。“大夏”却是问题—中国的北方没有“大夏”。据汉代记载,“大夏”乃是西北边外的一个国家;汉人提到的“大夏”,乃是指泛希腊文化的巴克特里亚。这是一个塞种人(斯基泰人)的国家,原来应当是分布在今天新疆西北部及西伯利亚地区。在秦始皇的时代,大夏并不强大,秦人可能只知道西北有如此一个国家。其实这个国家和中国之间还隔着匈奴呢。“南至北户”,根据汉人的解释,“北户”相当于今天南海地区,在后来汉代建立郡县时被称为日南郡。在秦始皇的时代,帝国的南边已经到达今天的广东省,却并没有深入南海,也没有进入今日的越南。

从“大夏”和“北户”两个名称看来,秦帝国的边界内只是有四五十个郡的疆域;对于超越边界以外的情况,秦人并没有很清楚的知识。也许,从秦人对自己疆域边界的了解来看,他们在天下和国家之间还是有所界别。“天下”是普天之下,“中国”是天下的核心地区—这一个“中国”,却已经超越了过去的“中原”。

秦始皇统治了如此庞大的帝国,在他心目之中,天下的核心即是秦廷统治的郡县;中国以外的部分,虽然是天下之内,终究是边缘而已。在秦代以前,我们不知道邻居对中国的称呼。从汉代的典籍看来,即使中国已经改朝换代,北边的匈奴和西域一带的民族,依然常常称呼中国人为“秦人”。“秦”的发音,也就相当英文的“China”,在印度的梵语中,中国被称为“支那”或者“震旦”。外人称中国人为“汉人”,要到汉武帝以后,在此以前,“秦”代表了中国。(西方对中国另一个称呼为“Seres”,那是“丝绸”的意思,另作别论。)汉代继承了秦人建立的庞大帝国,而且历世四百多年,外人逐渐称中国为“汉”,历久成为习惯。这一名称沿用到今天,中国人自己的主要族群也还自称为“汉族”。

从殷周两代开始,经历春秋战国,过去以人群组合作为基础的共同体逐渐转变。总的趋向,乃是从属人的族群转变为属地的共同体,乡党邻里成为个人主要的归属。这一转变,可以从国家的管理制度觇见。春秋时代,封建城邑中的居民是统治的族群,在城外,居住在乡遂的“野人”(意指城外郊野的居民,并不意涉野蛮)则是另外一套编制;从封君的角度看,这些人是封建体制外的他人族群,而不是按照地域区分的被统治者。战国时代,如前章已经说过,七雄都经过制度上的转变,加强其统治的能力。城邑之外和城邑之内,都要纳入同一套管理系统,郡县制度的雏形已经出现。

郡县以下的基层,在春秋时代还是以“社”为中心的人群共同体。所谓“社”,也就是地方的保护神,每一个“社”所在地区的居民,都围绕着保护神成为一个共同体。秦统一中国,彻底实行郡县制,统治权达到地方基层。从云梦秦简中,可以看到当地县级首长是秦军的小军官。显然,秦一占据楚地,就立刻建立起统治机制。根据青川木牍记载,政府管理的业务直透地方的农业和仓储。

汉代延续秦制。地方基层的行政建立于乡、里。我们从秦汉简牍的记载,看到“社”转变为“里”。今日所见的秦汉简牍,涉及的区域既有边地(如居延),也有中原(如尹湾),更多的则是楚地出土的地方记录。这些记载所反映的地方基层管理基本相同。最基层的“里”,例如,根据湖北江陵凤凰山出土的《郑里稟簿》或荆州松柏出土的《二年西乡户籍》的记载,可以看出中央政府经过郡县、乡亭直接管到基层。政府掌握了每一个“里”的人口数字,多少大男、大女、中男、中女、小男、小女,他们每年的增加和减少,这些人所属的家庭以及彼此的关系,和每一家的产业。政府征收人头税,即所谓算钱和田赋,也由当地“里”的干部负责收集。在一个“里”中,也有一些自愿的组织,例如,像今天标会的合作团体、祭祀的集团、共同投资经商的结合等,有的是以“社”的名义出现,有的是以“约”的名义出现,却都以同“里”的人为主体。里长、三老等领袖人物,常常直接参与这些民间的自愿组织。从这些记载看来,地方行政当局经过乡里的组织,直接掌握国民的生活。在帝国体制之下,编入户籍的个人都是帝国的人民,即所谓“编户齐民”。当然,“齐民”二字并不表示人人平等,社会上的阶层还是存在,只是在帝国体制之下,百姓归属于国,并不属于族群。从这个意义来讲,帝国的统治贯彻到基层,说明了古代族群那种拟血缘的共同体已经解散,而代之以行政组织的基层单位,作为生活的共同体。秦汉帝国经过秦、前汉、后汉四百多年,彻底地打消了过去的族群观念。

从经济制度来说,从春秋到战国,生产的能力逐渐提升,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交换也因为道路的畅通而愈来愈密切,这些情况提供了货币经济发展的条件。战国晚年到秦汉初期,市场经济非常发达。《史记·货殖列传》记载的经济活动,包括各种产业的发展、工商业聚集的财富数量和全国都市化的现象等,中国几乎出现工商与农业并重的经济体。

汉武帝以后,政府为了支持对外战争,极需资金,不惜竭泽而渔,用高税聚敛都市的资产。工商经济大受打击,不再有发展的机会。从此,中国经济形态转化为以精耕农业为基础,发展了农舍手工业的市场经济。这一个现象,在我的旧著《汉代农业》中,有相当清楚的描述。市场经济还是需要货币,汉代的货币五铢钱代替了过去战国时代各国各自发行的货币,也代替了秦代复杂的货币制度,成为非常稳定的交易工具。五铢钱的币值和信用长期稳定,甚至汉代亡了,魏晋以后,五铢钱还是一种很受重视的有价媒介。一个国家的货币能够长期维持其稳定的信用,必定对国家的凝聚产生重要的影响。

汉代以农舍手工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地区间特产的交流依赖于秦代已经开拓、汉代继续发展的全国交通网。《史记·货殖列传》描述当时中国的道路网,俨然已是“三纵三横”,笼罩全国。在这一道路网上,都邑城市扮演的角色乃是各级货品聚散的交换中心,而不一定是生产基地。这些都邑城市,往往就是郡县行政单位的所在地。这一现象,也使得帝国体制在经济层面笼罩全国,使政治与经济彼此辅翼,发挥了强大的凝固力。中国历史上,这一全国互相依赖的经济网络,即使在国家分裂时,还能发挥经济一体的功能。中国常常分裂,然而分久必合,正是由于经济的互依,创造了国家复合的契机。

在思想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是思想极为活泼的时代。到战国晚期,各家思想彼此影响,来自各个地区的地方色彩也因为彼此影响而逐渐融合。例如,本来在中原发展的儒家,和在南方楚地发展的道家,在彼此对话过程中,都有所修整。法家本来就不是学派,而是若干讨论管理学的人物,将他们的意见整理成理论。战国时代,各国经过一些不同的改革,这些经验,在彼此学习的过程中,成为帝国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儒家和道家对这些法家的理论也有相当的影响。秦始皇在各处立碑,其中表彰的礼法和伦理,以及推崇的国家秩序,其实和荀子的理论相当地接近。这也是由于,秦始皇的主要助手李斯和李斯的同学韩非,都是荀子学派的人物。汉代实行的治术,继承秦代精神,乃是儒表法里。至于道家的哲学,虽然表面上和统治无关,但道家的道术也是一种手段。《史记》将韩非与老子同传,也不是没有道理。

从战国晚年开始,因为彼此错综复杂的关系,各种思想相互影响,有人开始做综合的工作。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文字,从此中国的文化有了一个可供全国共同使用的载体,战国时代已经呈现的思想交流,遂有了更大的发展。吕不韦的门客合编的《吕氏春秋》,就是一个大的百科全书体。汉代的《淮南子》,则是以道家思想作为基础的综合著作。这些著作都涵盖全部知识,从宇宙论、知识论到政治哲学,无所不包。这个气魄,确实是和天下帝国的格局相称。汉代董仲舒的著作,以天人感应为主题,则是将人类的知识和宇宙的结构,结合成为一个巨大的知识系统。许多儒家著作的文章结集为《礼记》,其中内容也无所不包。西汉初年,大乱以后,朝代初建,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道家哲学成为无为而治的基础。汉武帝以后,政治趋向于上下贯注、无所不包的大格局。儒家的今文学派上承孔子济世的使命感,发展的方向是发挥“内圣外王”的“外王”部分。董仲舒建议政府“独尊儒术”,也是为了通过儒家的理论,为天下建立一个理想世界。《礼记》“王制”和“礼运·大同”两章,所标榜的都是一个理想的天下帝国。董仲舒的学生们甚至建议汉代的皇帝让出帝位,由贤者接替。西汉末年王莽夺取政权,其所持理由也是为了实现儒家理想。凡此综合性的思想,大开大合,与天下帝国的结构彼此呼应。

董仲舒曾经应汉武帝之召,回答武帝的问题,提出所谓“天人三对”。除了关于天人关系的宇宙论观念以外,他最有影响的建议,是有关人才的选拔。汉代本来就有邀集天下人才的机制。在汉初,朝廷不定期地要求高级官员推荐人才;有才之人,也可以自动向政府报名。朝廷也不时让这些人才提出他们的建议,或者朝廷命题,要求他们答复。董仲舒的对策,就是回答朝廷提出的三个大问题。察举制度在武帝以后成为罗致人才的制度,内外高级官员都可以推荐天下人才,在不同的名义下—例如孝廉、方正、孝悌、力田,或者列举其特长,例如“能使异域”,等等。察举终于制度化,由各地方定期推荐人才进京,在上述各种名义之下,通过考试后,担任侍郎、郎中等类,留在郎署候命。那些地方推荐的人才,通常是地方官署的职员。这些职员经过上司考核认为值得推荐,就以递送地方工作报告的名义进京,同时,他们就作为地方推荐的人才留在京城。

在郎署待命的郎吏,等于是在京学习。他们以种种名义,在朝廷担任助理工作,甚至于执戟廊下,侍卫朝廷。他们也会被派遣在官署中服务,或者担任高级官员的助手,随时听待差遣。过了一段时间,有一批郎署的待用人员,可能被任命在首都服务,或者奉派到外地担任各种职务。汉乐府诗中有一段形容汉代公务员的宦途过程:“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有人以为,“二十朝大夫”未免年纪太轻。其实,此处的“朝”不是中央的“朝”,对于汉代的地方政府,当地人都可以称之为“本朝”—“朝大夫”只是在本地担任公务员而已。宦历中最重要的一段,却是“三十侍中郎”,从这个阶段以后,被察举的候选官员才真正进入了中央文官组织。西汉的高级官员之中,四十岁做到二千石者并不罕见。很多人在五十岁以前就做到丞相,或者相对于今天的部会首长。

察举制度网罗天下人才纳入统治机制,他们带来了各地的讯息,使朝廷决策时,经过这些人,可以了解全国各地的情形和需求。如果他们奉命担任外职,以汉代回避本籍的制度,必定在本地以外工作,可是在地方首长周围的辅助人员,都是从地方人才中征选,都是本地人。于是,一个地方政府既有外来人作为首长,又有当地人作为辅助,彼此平衡。如此一来,中央和地方之间,既有适当的沟通,又不至于发生当地人在本籍服务的偏袒现象。定期察举,等于将全国人不断地周转,不使任何地方独占权力,也使全国的信息因为人才流转而流转,全国的政策不至于有地方性的偏差。前文曾经提过,以农村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将全国组织为庞大的经济网络,地区之间自然有物资的流转。察举制度则是将人才的流转,也组织为庞大的网络,将人才资源和讯息经过流转,汇聚中央。这两个网络,彼此相辅相成,幅员广大的帝国,因此可以凝聚为整体。

以上所述,主要是从秦代到西汉的发展。经过二百年的演变,春秋战国的列国制度,终于转化为坚实的皇朝体制,以文官制度和市场经济两个大网,将广大的中国融合为一体。再加上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的意识形态成为士大夫持有的价值观念。儒家—尤其今文学派—主张选贤与能、为社会服务,也主张天子承受天命,是为天下百姓服务,而不是一姓一家永远统治。这一套意识形态,使文官系统与皇权保持一个既合作又彼此制衡的关系。当然,文官之中的大多数会甘心为皇权服务;可是,也有不少人,不论在朝还是在野,都可能以他们的意识形态约束皇权。在世界各地的古代帝国之中,中国的这种制衡机制是相当特殊的。西汉的文化精英和统治阶层之间,具有如此微妙的关系,既可能有一时的冲突,也可以形成长期的稳定。社会精英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在西汉以后,常常是庞大帝国能够维持不散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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